别让工作挤掉孝敬父母的时间

04.08.2014  11:52

林德培

  7月30日中国青年报长篇通讯《农村老人自杀的平静与惨烈》报道中提到,一个在外打工的儿子请7天假回家看望病危的父亲。两三天过去,发现父亲没有去世的迹象,儿子就问父亲:“你到底死不死啊?我就请了7天假,是把做丧事的时间都算进来的。”老人随后自杀,儿子赶在一周内办完丧事,回城继续打工。

林德培

  事例令人唏嘘,却反映了当今社会许多人的普遍状态:为工作加班加点,回家却惜时如金。不可否认,对于绝大多数在外求学、工作的子女而言,回家看望父母是共同心理,都渴望能在父母身边尽子女的责任和义务,但他们却没有足够假期。有调查显示,超过八成的外出工作者,超过半年才能见到父母一次,而两成人一年到头也难以见到父母一次。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许愿:等我有了钱,我一定好好孝敬我的父母;等我有了空,我一定多多陪陪我的父母;忙完这阵子,我一定要回去看看我的父母……可是,许愿者往往忽视了一个问题:父母的年纪一天比一天大,谁也说不准他们会在什么时候会突然离开我们而去。很多人认为给父母足够的钱、吃好穿好就算尽孝道了,殊不知,很多老人对子女的要求很简单,既不是吃子女的山珍海味,也不是住他们的别墅洋房,而是与子女坐在一起吃饭聊天,享受天伦之乐。

  回家跟工作有时会有冲突,但别让工作挤掉孝敬父母的时间。子女与父母相聚的时间只会减少,是无价的。孝顺不唱“明日歌”,作为子女,要时刻绷紧“莫等‘子欲亲而亲不待’”这根弦,要常将有日思无日,即使再忙再累,也要千方百计和父母亲团圆,用亲情和精神关爱慰藉他们。

  新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在外工作者“常回家看看”有了法律保障执行。笔者认为,赡养人所在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逐渐形成关爱老人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