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爱心和同情心给“讨”走了!

14.01.2017  10:05

在今年1月4日,佛山顺德警方利用DNA技术帮助走失11年的小杰寻回亲生父母的事件中,据小杰回忆说,他曾经流浪住在一间无人居住的破房子里一个多月,每天都是靠捡破烂瓶子换钱买盒饭维持生计,一天能换到几元钱,可以换一个盒饭充饥。我第一反应就是,有没想过去乞讨?但他很快就回答:“没想过,因为我还能捡破烂!”是的,就连一个十多岁的孩子在最艰苦的条件下,也坚持靠双手劳动去换钱,何况是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所以那名95后男子居然把乞讨当作是赚钱的职业,相信不只是我,大多数人都会鄙视这样不劳而获的人。

记得多年前,我在人行天桥上,看到一个断手断脚的小孩躺在一张木板凳上乞讨,十分可怜,便情不自禁地掏出钱,路人也和我一样很同情他的状况,纷纷献出自己的爱心。众所周知,乞讨是指乞求施舍或救济的意思。但是,现在的乞丐,大多数都已经“变了味”,变成一种“另类”的乞丐,是因为觉得伸手容易“赚钱”,可以不劳而获,所以他们大多数都是靠“”人们的同情心而发达,事实上,或许他们比你有钱得多。譬如那名95后的21岁男子,由于乞讨所得远超白领工资,所以干脆就把乞讨当作了自己的“职业”,更多的人把乞讨比喻成新崛起的行业,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如果你是因为丧失了劳动能力实在没有办法维持生计而被迫去乞讨,这也是无可厚非,值得大家的同情和尊重,但是,如果明明可以靠劳动去赚钱却不愿意干活,而是为了想轻轻松松靠乞讨去赚钱,虽说行业不分贵贱,但我始终认为,这是一种利用别人的爱心和同情心去发达的“流氓”行为,十分可耻,不值得任何人尊重。

事实上,我不是看不起“乞讨者”,我只是看不起明明可以劳动却伸手向别人要钱的那种另类“乞讨者”。但是有一类街头卖艺的人除外,尽管他们身体有残缺甚至四肢健全,尽管也存在“乞讨”的痕迹,但他们却是靠自己的劳动在赚钱,这样的人值得大家去尊重和同情。例如顺峰山公园,偶尔也会出现几个弹吉他卖艺人的身影。

如果一个社会,把“乞讨”当成一个崛起的新行业,那就意味着满街上都是乞讨的人员,试想一下,当一个地方随处可见“丐帮”的影子,那将会是一个怎样“壮观”的场面!简直就是人类社会的退步和文明社会的退化,恭喜你,又重返回野蛮时代了。所以,市民朋友们,要是大家还想生活在一个文明进步的时代,请看护监管好你的爱心和同情心,擦亮眼睛,别让“另类”的乞讨者给“”走了。

(佛公宣 编辑;大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