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网络募捐在编故事中迷失
□木须虫
这两天,安徽利辛26岁女子李娟被恶犬咬成重伤的事,持续在网络发酵。记者赶赴利辛展开调查,发现情节大逆转。李娟并非在回家路上受伤,而是在一家养狗场内被狗咬伤的,而这家养狗场的主人,正是她的男朋友张宏宇。在南京的医院里,张宏宇也承认,自己撒了谎,但他表示,所有善款将用于女友治疗。(10月21日《现代快报》)
李娟事件情节逆转,撇开此事引发的嘈杂姑且不谈,李娟此前被狗咬伤,承受巨额医疗费,到底值不值得社会同情和帮助?这牵涉到慈善与公益的本义。答案应该是肯定的,李娟所承受的痛苦与负担,已经超越了常人与普通家庭。或许正因如此,很多爱心人士表示,对真相失望,但不会追回善款。
显然,李娟事件有一个类似于结果公正和程序正义的问题,即募捐目的与募捐方式的问题。毫无疑问,没有程序正义,其结果再公正都无法取信于人,同样,莫须有地编故事,利用社会同情心,是对公益爱心的巨大伤害。
李娟男友在向某家媒体投递求助材料的时候,为引发关注,加上了救人后被狗咬的情节。其过程遂由据实求助向编故事求助转变,这样的转变或许显得无奈,然而折射出公益慈善缺少常态的渠道,更折射出募捐求助对媒体的依赖。这是一种需要迎合传媒需求,被逼编故事的无奈。
事实上,近些年的网络募捐事件,越来越呈现出炒作倾向,背后都有策划的痕迹,比如,“跪爬救女”、“父亲卖卫生巾救女”等等,演绎着“比惨”传播逻辑。
当为了获得募捐,不得不编故事,说明网络募捐正在编故事与媒体依赖中迷失。回到事件的本原,有两点值得思考:一是公民的救助到底依靠什么途径来获取?二是对公民救助的募捐到底需要遵循什么程序来完成?
应将网络募捐纳入到治理范畴。一方面应加快社会公益组织的培育,将募捐与求助交给专业机构来组织,促进社会公益版本升级;另一方面加快立法,健全公益慈善普遍遵循的规则体系,实现公益慈善的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