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泼汽油到执法人员身上要点火 涉妨害公务或获刑
21.03.2017 09:04
本文来源: 新浪广东
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达海军)近日,惠来县人民法院在该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涉嫌妨害公务案,被告人方某华因暴力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创文”工作,或将获刑。
据了解,去年11月14日,惠来县城建局联合华湖镇政府、该镇华陇管区、华湖派出所工作人员在华陇管区开展“创文”拆除违章建筑行动时,被告人方某华为阻止执法人员拆除其家的违章建筑,拿出一瓶事先用塑料水瓶装的汽油泼至在场执勤工作人员身上,并要点火,被在场人员及时控制住。
公诉机关认为,方某华无视国家法律,采取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方某华对公诉机关指控供认不讳,明确表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请求法庭从轻判处,认罪态度良好。案件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GDN007
本文来源: 新浪广东
21.03.2017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