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饭碗到瓷饭碗的蜕变 聚焦广东事业单位改革三大焦点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从7月1日起开始实施,逾3000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手中的“铁饭碗”,将开启“瓷饭碗”的蜕变。广东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日前在解读条例时指出,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
作为首批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广东,改革动向备受关注。如何顺利突破利益藩篱打破“铁饭碗”?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医疗待遇会否降低?
焦点一:
岗位“终身制”是否终结?
条例将把“铁饭碗”变成“瓷饭碗”,“瓷饭碗”还可能变成“没饭碗”。条例明确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必须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广东打破岗位终身制的改革早就起步。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从2010年元旦开始,广东6万多个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同时175万“事业人员”转成“合同用人”,实现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在广东某市的一家事业单位,公开的年度预算表显示,总编制人数170人,工资福利支出约1700万元;编制外聘请“临时工”的预算支出费一年达1300万元,是正式职工总待遇的76%,意味着临时工的人数几乎和正式工相差无几。
在该事业单位工作的一位领导刘先生说:“一个处室,一正四副5个主任,其中3个副主任长期看不到上班的影子,有的还在外面揽私活。不招临时工,大门塌了都没人管。这几个看不见的主任都是有‘关系’的,辞不掉,也不敢辞。”
“大家都有了掉饭碗的担忧,才会想着要努力工作去保住‘饭碗’。”
焦点二:
养老金会多还是会少?
广东一家事业单位领导张欣然告诉记者:“工作12年来,从未交过养老保险,如果不补缴,肯定会影响退休待遇;如果补缴,这个钱谁来出?职工是肯定不会愿意出的,单位也承受不了,财政不兜底,谁也不敢改。”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退休待遇能否保持原有生活水平。根据2006年发布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在2008年《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刚刚出台时,广东某高校50岁的大学教授陈老师和多位同龄教师由于怕错过享受退休金的机会一起找到学校要求提前退休。陈老师说:“当时教授的退休金少则5000元,如果实行新办法,我大概也就能拿到3000元左右。”
国际惯例显示,养老金替代率为60%-70%,方可维持退休前的基本生活水平。财政部科研所专家测算,《方案》中事业单位的退休待遇与企业养老保险几乎别无二致,养老金水平下降难以避免,养老金替代率可能要从80%-90%下降到50%左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的试点省份参加改革的单位心存疑虑,部分非试点省份事业单位人员预期黯淡。
焦点三:
看病的花费是否会增加?
一直以来,社会公众认为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应该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轨;另一方面,事业单位人员担心并轨后看病负担会不会加重?
此次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这是否意味着未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褪去比照公务员的特殊身份标签?分析人士指出,即便一些地方通过制度设立将公费医疗并入职工医保,也不意味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职工享受相同的医保待遇。
记者发现,一些地方在取消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时,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也就是由地方财政为“补充医疗保险”埋单,个人自负超过一定额度后,多出来的钱可以得到“补充医疗保险”的二次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