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捐125亿→到账83.8亿→到手55.8亿

21.06.2014  19:27

审计厅发布全省“扶贫济困日”活动审计结果 自2010年6月30日至今

  本报讯 (记者何颖思)昨日,广东省审计厅发布全省“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款物募集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计结果,2010年6月30日至今,全省累计认捐125.190223亿元,承诺应到账111.686380亿元,实际到账83.84629亿元,实际到账仅占认捐的三分之二。审计还发现有超过1.9亿元捐赠款物未及时支出或转拨。

  从2010年起,每年6月30日为“广东扶贫济困日”。这是广东省审计厅第二次对“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款物进行审计。2013年8月至12月,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自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捐赠款物的募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显示,2010年6月30日活动开始以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全省累计认捐1251902.23万元,按捐赠合同或捐赠承诺应到账1116863.80万元,实际累计到账838462.90万元;受赠人累计拨付667098.67万元,受赠人结存171364.23万元。使用人累计拨付到受益人(资助项目)558119.72万元,使用人结存108978.95万元。

  也就是说,2010年6月30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全省累计认捐125多亿元,应到账111多亿元,但实际到账仅占认捐的三分之二,占应到账的75%。

  累计到账的捐赠款物中,先通过慈善会等公益性社会团体拨付给捐赠款物使用计划的执行、实施人(使用人),再通过这些使用人拨付到帮扶对象(受益人),而截至2013年8月31日,帮扶对象(资助项目)最终“到手”仅为55.811972亿元。

  近2亿元捐赠款物

  未及时支出或转拨

  此外,有51个使用人未及时支出或转拨捐赠款物19451.34万元;有41个使用人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1594.87万元;有51个使用人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7669.16万元;有27个使用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捐赠款物1174.99万元。

  部分县区存在违规将扶贫济困捐赠款纳入本级财政收支核算、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搬迁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公布或公示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等问题。

  3个受赠团体列支

  捐赠资金作工作经费

  审计发现,有3个受赠人在捐赠资金中列支工作经费,涉及金额16.45万元。所谓受赠人,就是指省、市、县设置的慈善会、扶贫基金会、红十字会,或经县(市、区)以上政府授权的公益性社会团体等,但审计报告未有指出是哪三个团体。

  还有31个受赠人对捐赠款物拨付、核算管理不够规范,分别存在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足额拨付捐赠款物、未设专户管理捐赠款物、未设明细账核算捐赠款物、会计科目核算不合规等问题,涉及金额1758.42万元。

  捐赠款物:

  受赠人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接收的捐赠资金和捐赠物资;

  受赠人:

  省、市、县设置的慈善会、扶贫基金会、红十字会,或经县(市、区)以上政府授权的公益性社会团体等;

  使用人:

  捐赠款物使用计划的执行、实施人;

  受益人:

  捐赠款物的帮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