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假烟窝点开工仅3天被端 5被告被判刑

20.05.2015  13:43

  梅州网讯  (记者陈潮华  通讯员卢燕燕  刘恩德)张×情、张×创等5名“合伙人”一心制假烟谋暴利,不料才生产了3天,就把自己送进了牢房。日前,丰顺县法院分别判处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1年,并处20万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

  去年10月底至11月初,张×情、张×创伙同吴×波、“阿兴”、“湖北师傅”(3人另案处理)商议在丰顺县制造假烟。他们选择一片偏僻的空地作为制假窝点,并进行了分工:吴×波是总管,与“阿兴”“湖北师傅”负责采购机械设备和制假原辅材料,张×情负责安排人员搭棚等,张×创负责接送机器设备、为运送烟丝车辆带路等。此后,张×情找到当地的江×宗、江×宜等人帮忙,张×创则找到胞兄张×辉帮忙。11月10日,这个制假窝点开始调试设备和生产假烟。

  11月13日晚10时许,丰顺县公安局联合该县烟草专卖局开展行动,截停一辆运输制假烟材料的货车,将张×辉、张×创抓获。随后,民警循线将该制假窝点捣毁,现场查获一批机械设备、制假烟的原辅材料及香烟等物品,涉案物品价值共计220多万元,其中涉案烟草制品货值合计90多万元。次日,民警将涉案人员江×宜、江×宗抓获,张×情则于11月15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