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衣厂因经营不善停止经营 东莞法院判工厂以物抵债

03.01.2018  19:42

   东莞时间网讯 (记者 尹金钟 通讯员 黄彩华 许腾)2017年10月,沙田镇某制衣厂因经营不善停止经营,部分工人工资尚未支付。其中5名工人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支付工资10万多元。

  2017年11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沙田法庭的执行干警依法查封了制衣厂的机器设备及一批衣服。此时,该厂已停止经营,无其他财产可支付工人工资。根据执行案件的一般程序,案涉财产依法应进入评估拍卖程序,将拍卖所得款项支付工人工资。但年关将近,评估、拍卖的手续依法都需要一定时间。工人们来到法庭,表示想尽快拿到工资回家过年,且厂里的财产机器不多,主要为成品衣服,工人们也担心难以拍卖出高价。厂方亦希望法院不要拍卖。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涉财产可以不经评估拍卖,由被执行人将财产交付申请执行人来抵偿债务。而该厂并无因其他债务被另案查封。执行法官遂当机立断,依法灵活执行措施。厂方还提出,该厂还有另外4名被欠薪工人没有申请劳动仲裁,希望一并处理。细心负责的执行法官遂通知其他4名工人前来法庭一并处理。

  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9名工人和制衣厂的负责人达成执行和解,工人们申请法院解除查封,由厂方将厂里的机器和衣服成品交付给9名工人,以物抵债,用以清偿厂里的欠薪。昨日,记者从法院获悉,工人们已在元旦前自行处置完上述财产,劳资双方的全部纠纷已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