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贩毒258公斤 19人涉案受审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陈强,实习生曹丹龄报道:从外地购买原料,租民房做仓库,租农房做制毒工场,第一次就制成氯胺酮(下称“K粉”) 258公斤,其中104公斤被贩卖至清远清城区的一些娱乐场所。8月25日至27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宗“特大制贩毒案”,涉案的19名被告大多为亲戚、朋友和同学。
第一次,制毒258公斤
起诉书显示,2014年8月上旬,李某强与李某恩、陈某忠密谋制造毒品K粉,由陈某忠负责购买制毒原料毒品原料,李某强负责组织人员制毒,制出毒品后按各自出资比例分成各自贩卖。密谋后,李某强安排陈某忠与郑某宽前往江苏盐城购买了22袋毒品原料。
在李某强安排下,何某锋租下连州市连州镇一栋居民楼作为藏毒仓库,刘某坡以3万元的价格租下欧某志在连州市保安镇一农房作制毒工场。陈某忠购得毒品原料运回连州保安镇,将21袋毒品原料交给刘某坡与何某锋运往制毒工场。
毒品原料被运回制毒工场当晚,李某强便组织刘某坡、何某锋、潘某明、欧某才和“阿奇”(绰号)、“阿庆”(绰号)6人在制毒工场制毒。至2014年8月13日,共制出K粉258公斤,由刘某坡、何某锋将K粉运至毒品仓库,李某健、何某锋等人晾干毒品,以1公斤/包为标准,分成258包。
据起诉书,分得138公斤的李某强,将138公斤毒品分别卖给李某恩、黎某锋、郑某宽等人,均由郑某宽转交,大多由向某智收取毒资。郑某宽除协助转交毒品外,向李某强买来123公斤K粉,其中104公斤K粉由他贩卖给清城区××城等娱乐场所的吸毒人员。
第二次,被抓现行
2014年8月底,李某强、何某锋、刘某坡、欧某才、潘某明等人密谋继续在欧某志的农房内制造毒品,并以7万元的租金续租欧某志的农房。刘某坡称第一次制毒,李某强未给工钱,“说第一次做没赚到钱,所以让大家把工钱全投入第二次制毒”。
之后,在李某强安排下,郑某宽、李某亮安排罗某禹、“阿志”、“阿红”一起前往河南郑州购买32袋毒品原料回清远,其中12袋由被告人罗某禹等3人运到韶关市新丰县回龙镇蒲昌村寮背一山腰的制毒工场制毒。另外20袋由李某强组织刘某坡、何某锋、潘某明、欧某才、李某、刘某在农房内再次制毒。
2014年9月5日正在进行结晶工序时,制毒工场被公安机关捣毁,刘某坡、何某锋等6人被现场抓获,公安机关缴获黄色液体2392千克(经检验含氯胺酮成分7.2%)、褐色液体495千克(经检验含氯胺酮成分1.1%),以及化工物品和制毒工具一批。
起诉书显示,2013年初,李某强多次将其制贩毒品所得的毒资交给妻子陈某易保管,将毒资存放于清远市清城区家中保险柜内。2014年8月,陈某易就收到李某强给的30多万现金。2014年9月6日,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陈某易,扣押保险柜,起获毒资84万元。
在法院受审时,多名被告对指控表示异议。如李某强表示自己并非组织者,“是大家合伙”;刘某坡表示自己只是抬水工,制毒工艺是他人为主导;被控参与制毒的何某锋、欧某才、刘某、李某称,不知道自己在工场制作的是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