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制贩毒贩惠州受审 辩称“帮人制香水”

02.12.2014  23:45

东江时报讯 记者江勇龙 通讯员卢思莹 潘子璐 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毒品案,11人被指控贩卖、制造毒品罪。据指控,该制毒窝点位于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一果园,曾卖给台湾人216公斤K粉。庭审中,第一被告人蔡某灿否认制贩毒品,辩称“帮人制香水”。

被告大多是80后

记者从起诉书里获悉,11个被告人,大多是80后,文化水平大多初中文化,无业。

去年10月中下旬,蔡某灿、黄某能、张某成等一起商议制造氯胺酮(俗称K粉)。随后,张某成找到邹远兴(另案处理),以每年10万元的价格向邹远兴租下其位于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一果园作为制毒工场。

选定制毒工场后,去年11月,张某成等人到深圳市龙岗区一批发市场购买塑料桶、煤气炉等制K粉的工具;到大亚湾区西区某化工有限公司买盐酸、氨水、无水乙醇等制K粉的辅料;向“阿明”(另案处理)购买了20件盐酸羟亚胺(俗称“料头”,每件25公斤)。

根据指控:现年29岁、汕尾人张某成作为制K粉的师傅,加工、制造出K粉共约216公斤。然后,由黄某能驾车将制成的K粉运送到海丰县鹅埠镇与园墩交界处附近的324国道边上,交给台湾人(另案处理)。同年11月底,该团伙还制出共约150公斤的K粉,也是由黄某能等人驾车将毒品运出制毒工场。

1个月后,即去年12月13日,惠州公安机关循线一举捣毁了该窝点,缴获了固液混合状毒品近500公斤。蔡某灿、黄某能、张某成等人纷纷落网,民警还在张某成位于惠东县平山的住处缴获一把仿五四式手枪。

11名被告有一是女性

根据指控:去年12月初,张某英电话联系张某成,商定以每公斤1.5万元价格向张某成购买5公斤K粉。张某英是11个被告人中的惟一女性,现年31岁,惠东人,小学文化,无业。

后张某英在其位于惠东县平山飞鹅岭住处,以每公斤1.6万元价格将其中2公斤K粉转卖给“胖子”(另案处理),以1.55万元每公斤的价格将剩余的3公斤K粉贩买给本案另一被告人曾某川。去年12月13日凌晨,民警在张某英的住处将其抓获,并缴获毒品共64.64克。

在昨日的庭审中,面对贩卖、制造毒品罪的指控,42岁的第一被告人蔡某灿否认自己参与制毒,辩称“只是帮人制香水,其他不知道”。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