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子制造、电池制造、电镀、运动器材制造、汽车制造和灯具制造等六类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安监职卫〔2015〕5号)
粤安监职卫〔2015〕5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子制造、电池制造、电镀、运动器材制造、汽车制造和灯具制造等 六类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顺德区安全监管局:
现将《广东省电子制造、电池制造、电镀、运动器材制造、汽车制造和灯具制造等六类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按照方案要求,请于4月30日前报送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含电子版),并于10月15日前报送专项治理情况汇总表(附表2)和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含电子版)。
联系人:林志雄,苏文进;联系电话:020-83135490,83135491;传真:020-8313549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9日
广东省电子制造、电池制造、电镀、运动
器材制造、汽车制造和灯具制造等六类
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控制我省电子制造、电池制造、电镀、运动器材制造、汽车制造和灯具制造等六类行业(以下简称六类行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根据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工作以及全省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总体部署,省安全监管局决定组织全省开展六类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依法治安,深入开展六类行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强化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控能力,切实减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有效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至2015年9月底,六类行业用人单位从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体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等10个方面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完成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未完成职业病危害治理和防护设施改造,且工作场所职业病因素浓度、强度超标,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三)工作要求
1.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省安全监管局根据我省职业病危害现状特点,确定了宝石加工等15个行业领域作为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重点,近年来已对其中的宝石加工、水泥生产、石材加工、陶瓷制造等9个行业领域进行了集中治理,今年将在巩固前期9个行业专项治理成效的基础上,在电子制造等6类行业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据2014年底各地上报的15个重点行业领域摸底调查数据显示,全省六类行业企业共计7964家(详见附表1),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达391219人,其中,电子制造行业企业多达5855家,占73.9%,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达292137人,占74.7%;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主要包括粉尘、化学物质、噪声、振动等;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基础比较薄弱,基础建设达标率仅19.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仅44.8%,职业病危害申报率仅66.6%,职业卫生评价率仅23.1%。各地要高度重视六类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将其纳入2015年的重点工作,积极部署,精心组织,迅速贯彻,狠抓落实。
2.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防治措施。 各地要迅速将本次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要求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宣传贯彻到本辖区内六类行业的每一家企业,督促指导其严格按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重点做好以下10个方面工作:
(1)建立健全并层层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2)依据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建立并公布职业卫生管理规程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3)按规定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4)落实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制度,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5)加强工作场所管理,落实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6)加大经费投入,改造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落实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制度;
(7)为劳动者配备取得质量认证(QS)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认证(LA)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佩戴使用与定期更换;
(8)落实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制度,强化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依法履行职业病危害后果告知义务;
(9)依法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并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0)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3 . 强化监督执法,打击 违法行为。 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各级监管部门要认真按照年初全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视频会议提出的“依法治安和重监管、严执法、抓典型、用重典”的工作要求,大力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督促责令六类行业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控各项措施,确保达到上述职业病危害治理有关要求。对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对于重大隐患和问题、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要敢于公开曝光,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要建立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运用诚信体系、金融信贷、财政政策、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等手段强化对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
二、 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3-4月)
各地要在全面摸清现状底数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必须细化任务指标,明确工作进度,强调相关要求。同时,要紧密结合今年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加大宣传发动工作力度,积极督促指导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形成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的强大声势。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5年5-8月)
一是企业自查自纠。 六类行业企业根据专项治理要求迅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积极落实整改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环境,达到专项治理要求; 二是监管部门检查指导。 各地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六类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监督指导相关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按要求完成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任务; 三是及时进行阶段总结,树立正反典型。 在专项治理过程中,要树立一批先进典型,特别是中小微型企业先进典型,利用典型引领,推动六类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存在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树立反面典型,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5年9-10月)
各地在积极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要注重工作总结分析,对六类行业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的有关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包括相关工作总体情况、采取的主要治理措施、涌现的先进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的工作建议等,做到内容详实、数据准确、案例典型、分析透彻、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省安全监管局将对各地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抽查,并向全省通报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附件:1.各地六类行业企业数量汇总表
2.六类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 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子制造、电池制造、电镀、运动器材制造、汽车制造和灯具制造等六类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1.doc |
附件: 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子制造、电池制造、电镀、运动器材制造、汽车制造和灯具制造等六类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2.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