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前山净水厂工程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出炉

07.07.2016  03:36

6日,珠海市住规建局发布公告称,5月15日19时许,珠海市前山水质净化厂在建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坠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其事故被认定属于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公告显示,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相关规定,经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技术鉴定和调查取证,认定香洲区前山街道前山水质净化厂工程“5.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属于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有异议者可在7月6日至12日公示期内,向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提出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