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足球裁判陆俊获奖减刑一年

12.06.2014  20:04

  今天,北京二中院对受理的司法部燕城监狱报送的43件减刑案件进行了公示,这在北京市法院尚属首次。今天下午记者从北京审判信息网上获悉,北京市二中院已发出公告,建议对因犯受贿罪的前裁判陆俊减刑一年。

  此次公布的43件减刑案件共涉及服刑罪犯43人,涵盖盗窃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诈骗罪、强奸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等十一个罪名。其中还包括原国家级足球裁判陆俊减刑案。按照法律规定,刑罚执行机关依据监狱相关管理规定,在服刑人员服刑改造期间获得足够积分后可提请法院减刑。法院将在受理五日内严格审查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未收到对服刑人员异议,法院将依法审理是否减刑。

  按照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的要求,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五日内将执行机关报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书等材料依法向社会公示。北京二中院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紧密部署,多方协调,积极落实最高院的规定,于2014年6月12日对司法部燕城监狱报送的43件减刑案件进行了公示。

   新闻背景

  陆俊是亚足联裁委会六大委员之一,19岁便开始足球裁判生涯,1991年成为国际级裁判员,在中国顶级足球赛事中担任主裁场次超过200场,并当选为甲A联赛10年最佳裁判,两度当选亚足联颁发的年度最佳裁判,是中国足坛首位在世界杯和奥运会决赛阶段执罚的裁判,2005年初正式宣布挂哨。2011年3月30日陆俊被曝在2003年中超联赛中收受35万贿金,帮助申花赢得冠军。2011年12月,陆俊案开庭,陆俊在庭上供认其接受了81万元的受贿。2012年2月16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前足球裁判陆俊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