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多民、崔剑被任命为茂名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08.2015  10:41
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李多民、崔剑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免去黄心强、杨润贵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8月18日,茂名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光,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何成华,副主任梁昌灿、邓永明、马学友、潘华,秘书长周安敏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吴刚强,副市长陈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毅敏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根据市长李红军的提请,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李多民、崔剑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免去黄心强、杨润贵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许光向李多民、崔剑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茂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近年来茂名紧紧抓住我省振兴粤东西北地区发展的有利时机,围绕“对外交通高速化、对内交通快捷化、港口功能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全力开展“交通大会战”,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13亿元,预计到今年年底将达到268亿元,同比增长184%。包茂高速、深茂铁路、汕湛高速等一批重大项目相继上马,一大批市域公路快速干线陆续完工,茂名内外紧密衔接的运输体系逐步形成。听取汇报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作审议发言,围绕如何加快推进茂名交通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建议:要树立大交通理念,高标准、前瞻性抓好规划建设;要加大养护资金投入,提高养护水平;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治理力度,全面加强源头监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近年来茂名保持对非法采砂的高压严打态势,使一度猖獗的非法采砂活动得到较为有效的遏制,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作审议发言时建议:要安全为首,科学规划,积极探索建立市、县两级联动机制,对非法采砂活动的打击要长抓不懈,切实维护茂名河砂市场的良好秩序。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茂名农村垃圾处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高州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刑事起诉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广东茂名滨海新区(三大平台)融资融券、资金使用和偿还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茂名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和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目前,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460名。会议审议和通过了茂名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多民辞去茂名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茂名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多民辞去茂名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5年8月18日茂名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李多民本人的辞职申请,茂名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8月18日审议通过,决定接受李多民辞去茂名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茂名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李多民同志简历

  李多民,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甘肃民勤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07-1991.07 抚顺石油学院化工机械与设备专业学习

  1991.07-2001.03 广东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机械工程系任教,先后担任化机教研室副主任、主任;(其间: 1996.09-1999.03华南理工大学化工过程机械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2001.03-2001.11 茂名学院机械工程系领导成员、总支委员

  2001.11-2002.11 茂名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

  2002.11-2005.04 茂名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主持全面工作) (其间:2003.09-2006.06 华南理工大学制浆造纸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获得工学博士学位)2005.04-2010.12 茂名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院长,2009.01兼任茂名学院院长助理

  2010.12-2011.12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副院长

  2011.12-2015.08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2015.08 茂名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崔剑同志简历

  崔剑,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陕西咸阳人,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09-1993.08 新疆八一农学院经济贸易系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3.08-1994.09 新疆农业厅计财处、农业信息中心干部

  1994.09-1997.07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农业经济及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1997.07-1999.05省粮食管理储备局购销管理处科员

  1999.05-2000.05省粮食管理局购销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2000.05-2002.05 省发展计划委粮食计划处副主任科员

  2002.05-2004.06 省发展计划委粮食计划处、粮食调控处主任科员

  2004.06-2008.01 省发展改革委粮食调控处副处长(其间:2004.06-2007.06参加广东省第四批援藏工作,任西藏林芝地区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08.01-2008.10 省粮食局办公室副主任

  2008.10-2011.06 省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处副处长

  2011.06-2012.12 省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处调研员

  2012.12-2013.08 省发展改革委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处长

  2013.08-2014.02 省外经贸厅办公室主任

  2014.02-2015.08 省商务厅办公室主任(其间:2006.09-2014.06在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2015.03- 2015.07参加省委党校中青一班学习)

  2015.08 茂名市人民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