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致产妇肠子破损 医院赔偿患者7万
18.09.2014 09:20
本文来源: News.Timedg.Com
广东省医学会鉴定常平镇这家医院确实存在失误,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东莞时间网讯 产妇杨女士在常平镇一家医院接受剖腹产手术后,肠子出现破洞损坏,前后住院治疗106天。杨女士认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有过错,遂委托广东省医学会作出医疗事故鉴定。经鉴定,涉事医院在为杨女士进行手术过程中,确实存在失误,已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院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近日,市第三人民法院判决涉事医院赔偿杨女士7万余元。
2012年7月10日,杨女士在常平镇一家医院接受剖腹产手术。医院进行了宫下段剖宫产术,手术后4天,杨女士出现发热症状。经检查,杨女士的肠子出现破洞损坏,前后住院106天。
出院后,杨女士与院方共同委托了广东省医学会鉴定,杨女士为此支付了鉴定费8000元。
经广东省医学会鉴定,医院在为杨女士进行手术的过程中,确实存在失误,已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院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广东省医学会的鉴定,杨女士认为,医院的医疗事故已给她的身体和精神带来无可弥补的创伤,自己遭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随后,她起诉至市第三人民法院,要求医院赔偿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共计33万元。
近日,市第三人民法院根据广东省医学会的鉴定结论,判令院方支付杨女士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7万余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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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9.2014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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