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德旋副局长率队到江门开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检查

29.06.2015  18:32

余德旋副局长率队到江门开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检查

 

为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粤常办函〔2015〕130号)要求,督促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粤安监政法( 2015) 7 号)的工作部署,6月18日至19日,余德旋副局长率政策法规处、监管一处有关同志到江门开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现场检查工作。

      余德旋副局长一行突击检查了江门鹤山市某石场,通过察看现场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石场贯彻落实《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突查。余德旋副局长一行还听取了江门市及蓬江区、新会区、鹤山市及江海区安全监管部门,以及部分街道、企业的情况汇报。余德旋重点强调:一是要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审批工作;二是要严肃严格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特别要求江门市安全监管局对非煤矿山一定要严格执法(包括这次突击检查的石场要立即进行执法);三是科学有效实施安全监管;四是利用信息化推动监管手段创新;五是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政法处、监管一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