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副局长高泽波到阳江监狱调研监狱矫治师制度
12月4日至5日,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副局长高泽波率领司法部监狱管理局矫治师制度调研组一行4人,在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主任李惠忠等领导的陪同下,到阳江监狱开展建立监狱矫治师制度试点工作调研。
5日上午,调研组组织监狱领导、部分监区负责人和警察代表20多人召开了座谈会。座谈会上,高泽波副局长听取了阳江监狱关于矫治师制度定位、矫治师的设置范围、职责权限、职级待遇、评定条件和程序、名额编制等调研报告,听取了参会的监区负责人以及基层警察代表对矫治师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充分肯定了阳江监狱党委班子和警察队伍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研究风格,并就其中反映的是否需要实行评聘分离制度、员额制度和评定条件等焦点问题展开了讨论,为建立矫治师制度试点工作提出了系列指导性的意见。
高泽波副局长就如何开展矫治师制度试点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思想要高度重视。建立监狱矫治师制度是司法部推动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有力举措,试点单位务必要站在体现中国特色监狱制度、持续深化司法改革的思想高度来开展工作,着力建立一套体系完善的矫治师制度,争取为全国监狱系统提供参考模板。二是定位要准确。矫治师是监狱系统的专门技术人才,发挥矫治师在教育改造工作中的骨干和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监狱人民警察技术人才的职业认同感和社会认同感,引导一线警察安心基层、提高素质、切实保障教育改造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要发挥主观能动性。试点单位要拓宽视野,打开思维,研究制定相关配套的工作办法,细化培训、督导、考评等环节,使矫治师制度更具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四是要强化上下互动。及时将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向上级汇报,上级连同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对问题进行分析,提供指导意见,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李惠忠主任对高泽波副局长和调研组细心指导阳江监狱开展试点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并寄望阳江监狱要以司法部调研组给予的充分肯定评价作为动力,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充分加强理论调研,积极细化相关制度,为有序推开矫治师制度试点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和保障。(阳江监狱供稿)
来源: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