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原副市长曹鉴燎为敛财屡拒提拔 涉案金额近3亿
近日,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为官近30年的曹鉴燎,历任镇党委书记、三个区“一把手”,又官至广州副市长,在新城开发、旧城改造中滥用权力疯狂敛财,涉案金额高达近3亿元。
以权力为筹码、用经济学思维“运作”腐败产业,曹鉴燎精心营造起一条贪腐产业链:许多地产老板、村官、实权派官员前呼后拥,有人为他买别墅,有人为他建会所,有人充当他的“投资代理人”。
“按经济规律办事”拒绝提拔只为坐地敛财
“小的不贪贪大的。”在接受审讯时,曹鉴燎直言不讳地说。在长达20多年的贪腐历程中,拥有高级经济师资格的曹鉴燎始终不忘“按经济规律办事”,甚至为此三番五次拒绝组织提拔。
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在沙河镇任党委书记、镇长期间,有关部门几次想调他上天河区,曹鉴燎竟表示“不愿意”。舍不得走,不是为了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而是因为镇领导位子“含金量”更高。
早在1992年,香港老板范某找到时任沙河镇党委书记的曹鉴燎,希望获得原沙河镇政府所在地块的开发权。曹鉴燎欣然允诺,事后范某给曹鉴燎送了200万元人民币。
此后,在广州市规划开发珠江新城的过程中,由于镇一级干部有很大自主权,可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灵活出让村集体土地,曹鉴燎更不愿因提拔调动失去敛财机会。
有冼村村民回忆说:“20多年前,为了能继续留任敛财,曹鉴燎通过下属让我们联名写信挽留他,当时不懂什么意思,现在想来真是荒唐。”事实上,后来,直到发现在天河区任职“赚钱”机会更多,曹鉴燎才接受了提拔。
在不少干部群众眼中,曹鉴燎是天河区的“影子地主”。经办案部门调查,在珠江新城大开发的十多年间,曹鉴燎通过控制镇村集体留用地的协议转让,指定自己的“关系户”和村集体合作,为多个房地产公司在拿地和经营上提供帮助,收受了相关地产商数千万元的巨额贿赂和房产、商铺。
2011年12月任增城市委书记后,曹鉴燎继续如法炮制,在旧城改造中“参股”开发商的项目,并为其改规划、提高容积率。知情干部透露,就在案发前两周,曹鉴燎还主持会议研究决定,一次性出让“三旧改造”土地20多块。
增城市一名处级干部说,改造项目原本只需上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但曹鉴燎上任后提出市委书记也要参会。“他借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加班加点搞改造,领导既然拍板,我也只能履行程序,没有办法。”
表面看是积极干事,背后其实却是大把捞钱。相关部门初步查明,曹鉴燎涉嫌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7000多万元,另有2亿多元的涉案金额,检察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
曹鉴燎案在党内通报后,引发许多党员干部的愤慨。广东省纪委一位负责人说:“有的党员干部身在组织内,却向往体制外的商人家财万贯、纸醉金迷。他们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甚至把当官作为发财的渠道。这样满脑子整天想着赚钱发财的人,怎么能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