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书记:力争实名举报核查率达到10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要求广东发扬敢为人先的精神,继续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走在前列。这是党中央对广东改革发展寄予的深切厚望。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对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更好履职、提供有力保障提出了新的历史课题。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下思考、谋划和推进工作,把全面履行职能和聚焦中心任务结合起来,把加强监督检查和严肃执纪问责结合起来,把坚决惩治腐败和营造改革环境结合起来,把抓好自身改革和强化同步预防结合起来,切实做到敢于担当,承担好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沉甸甸责任。
一、严明党的纪律,保证改革的正确方向
方向决定成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就是总引领、总方向。要严明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改弦易辙,改什么、怎么改都要有明确的底线,所有改革都要围绕总目标来推进。广东处在改革开放第一线,也是向境外传媒开放的试验区,社情舆情复杂,政治纪律这根弦必须绷得更紧,决不允许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决不允许为迎合某些人的“喝彩”和“掌声”而放弃原则。
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我们党推进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独特优势,一个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组织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要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确保各地各部门始终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央确定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和时间表、路线图推进改革,做到密切配合,协调推进,防止各自为政,维护政令畅通;督促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在涉及改革重大问题、重要改革措施或拟开展的重要改革试点时,按规定履行请示、报告和备案程序,坚持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严格要求党员干部正确对待改革中的利益调整,始终顾全大局,自觉克服部门和个人利益的掣肘,切实解决好因循守旧、不思改革,怕负责任、不敢改革,不顾大局、不愿改革,应付差事、不真改革,能力不足、不会改革等问题。决不允许为抱守狭隘利益而拖延改革,决不允许合意的就改革,不合意的就不改革。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保证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执行有力、作风过硬,才能把改革蓝图变为美好现实。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强化执纪问责。督促各部门认真制定改革项目工作方案,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进度安排,形成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建立深化改革的定期评估机制、重大改革的社会稳定评估机制,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蹄疾步稳;把中央赋予广东的改革试点任务和省委确定的重点改革任务的落实作为当前监督的重点,着力推动落实,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开好局、起好步。把发现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着力点,善于运用约谈、督办等方式对改革责任部门开展监督,注重到问题集中、矛盾较多的单位了解情况。把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和执纪问责结合起来,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提出监察建议和其他整改意见,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督办,一抓到底;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措施,严肃查处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推动党员干部对各项改革任务抓实、再抓实。
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的监督检查,确保以优良的作风抓改革。严防打着改革的旗号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以及变相增加机构编制和人员、以学习考察为名公款旅游和巧立名目大手大脚花钱等问题,做到发现一宗,坚决查处一宗,决不姑息。深入开展对收送“红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购车用车、“会所腐败”、违规打高尔夫球、公款“大吃大喝”以及“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健全改进作风的常态化机制,努力做到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三、注重配套衔接,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贯穿于全面深化改革全过程
改革与反腐败相辅相成。历史的经验表明,改革是个破旧立新、体制转轨的过程,如果不注意配套衔接,就容易产生体制上的缝隙与漏洞,就容易为一些人提供权力寻租和搞腐败的机会。我们决不能放任边改革、边腐败的现象发生,决不能走先发展、后治理的路子。要坚持同步预防,推动预防腐败与各项改革一起部署、一起落实。督促改革各牵头和参与部门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把防治腐败与改革规划紧密结合,明确防范措施;在推进每一项改革时都做到制度先行、先立后破,不让破旧立新过程产生体制机制上的缝隙和漏洞。要把防治腐败的要求体现到改革的配套制度建设之中,着重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督促政府工作部门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推动廉政风险防控与权力清单制度相衔接,推动制定广东省预防腐败条例和行政审批监管条例;围绕构建公平开放市场规则,制定领导干部插手公共资源配置的禁止性规定,完善领导干部亲属经商的限制性规定;围绕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制度。加快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公开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阳光照进权力行使的每一个角落。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紧紧抓住广东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官商勾结、“裸官”贪腐、买官卖官和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公共资源交易、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等行为,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提振人民群众支持改革的信心。对借改革之机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和中饱私囊的行为决不放过,让每一个干部都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进一步突出主业、集中主力,在省纪委新增两个纪检监察室、一个信息技术保障室的基础上,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比例分别要达到60%和70%,成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指挥协调中心。进一步提高案件线索核查的数量和质量,力争实名举报核查率达到100%,年结案率达到90%。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确保改革进程风清气正。
四、切实解放思想,为改革攻坚营造良好的政治社会环境
改革的复杂度、敏感度、艰巨度高,必然要涉险滩、破瓶颈、啃硬骨头,对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解放思想、服务大局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坚持区别对待,树立支持和保障改革的政策纪律导向。把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有法不依区分开来,把为推进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最大限度地为改革提供政策和纪律空间。充分尊重改革的内在规律,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实事求是地把改革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放到改革的环境下来把握,准确掌握定性量纪的尺度,努力把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汇集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把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干部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抓早抓小,对干部在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完善抓早抓小的制度化、程序化规则并认真组织实施,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坚持惩治腐败是成绩、澄清问题也是成绩。深入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对在改革中受到错告、误告、诬告的干部,给予及时核实澄清,旗帜鲜明地支持正当的改革行为,努力营造严惩腐败者、支持创新者、保护改革者的良好政治社会环境。(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黄先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