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8.05.2015  16:31

粤府办〔2015〕3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2号)和《国家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推动我省地理信息产业加快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国家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开发利用为核心,以产业聚集为重点,积极培育产业主体,做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科技创新,深化开放合作,着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全面推进我省信息产业实现快速发展。到2020年,培育若干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地理信息龙头企业和一批创新型地理信息中小企业,形成涵盖地理信息获取、加工、开发、应用和装备制造、软件研发、系统集成的完整产业链,全省地理信息资源更加丰富,测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幅提升,信息化服务体系成熟完善,装备制造、导航定位、系统研发等核心技术优势更加明显,产业竞争力显著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地理信息基础建设。加强基础测绘工作,丰富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立信息数据安全共享机制。全面推进全省1∶2000、1∶1000、1∶500等大比例尺地理信息数据建设,实现城市、乡镇和农村基础地理信息全覆盖以及快速更新,为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性数据资源保障。推广应用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成果,大力推进数字县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着力构建省、市、县、镇、村五级公共地图服务体系,整合资源形成全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一图一网一平台”,有力支持全省电子政务管理与应用。开展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试点,探索泛在应用环境的时空信息按需服务,提升城市一体化管理和公共服务智慧化水平。加快推进军地测绘深度融合发展,保障国防建设需要。
  (二)提升遥感数据获取和应用能力。进一步提升我省中、低空测绘航空摄影能力,加快高分辨率航空影像项目建设,建立全天候新型多源航空航天遥感技术体系和大型遥感数据处理体系。建立全省航空航天遥感影像统筹获取、定期更新和共享应用机制,加快获取城镇建成区等重点地区的三维地理信息,强化遥感技术在基础地理信息快速更新、地理国情监测、不动产统一登记、土地用途管制、生态环境保护、农林水利、城乡规划建设、公安警务、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应用。
  (三)促进核心关键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发挥重大科技专项的引领作用,加大各类科技计划对地理信息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等科技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地理信息科技项目给予支持。结合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发展趋势,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加快地理信息技术知识产权化,推动地理信息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完善地理信息技术自主创新成果评价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地理信息企业建立科技创新平台,构建科技创新与产业转化服务体系。加强地理信息产业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四)加强产学研联合创新和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将符合条件的地理信息行业技术创新平台纳入省产学研合作扶持政策支持范围,支持以产学研联合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支持组建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地理信息技术研发机构,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形成内生、可持续的技术创新机制。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提升地理信息自主技术保障能力。支持龙头企业主导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机制。组织实施地理信息技术产业化专项,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理信息技术成果转化,加速规模化生产和应用。支持地理信息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在国情监测、智慧城市、智能交通、防灾减灾、现代农村建设等领域推广应用。
  (五)提升高端地理信息技术和装备制造水平。依托我省制造业雄厚基础和测绘地理信息装备技术优势,进一步整合技术资源,加强多模卫星接收机、智能采集仪器、无人机航摄系统、室内外泛在定位、海洋和重力测绘等技术研发,形成一批具有自主品牌、达到国际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地理信息装备研发与制造企业,带动相关配套零部件生产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提升装备制造的专业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六)促进地理信息开放共享和深度应用。建立健全适合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完善地理信息标准体系,有效整合部门、行业、社会等地理信息资源,大力推进部门、行业的信息化融合发展。加强全省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获取、处理和分发服务的统一管理,明确共享内容、方式和责任,确保高分辨率遥感影像的安全性、权威性和现势性。促进地理信息采集处理、动态更新、交换共享等业务协同一体化建设,集成与空间位置有关的信息资源,加强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水利、城乡建设、环境、交通、公安等重点领域与行业的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促进地理信息开发利用和共享服务。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开放地理信息资源,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地理信息企业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并予以价格优惠,鼓励利用基础地理信息开展社会化应用和增值服务,开发多样化、大众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理信息产品。
  (七)发展卫星导航定位与位置服务。统筹以北斗卫星为主、多模卫星定位连续运行综合服务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提供高精度、全覆盖、三维、动态基准服务。完善北斗卫星定位基础设施,提高北斗系统的精度和综合服务能力,开发基于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的位置服务产品,推广应用于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公安警务、应急救援等领域。推动卫星导航定位、报文通信、授时、位置服务与通信网、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发展,促进地理信息在智能交通、公安警务、物流监控、电子商务、消费娱乐等领域的产业化、规模化应用。
  (八)促进地理信息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我省地图产品大省的优势和地图作为文化承载与地理信息服务工具的重要作用,提高地图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不断创新地图表现形式,开发品种丰富的地图文化用品。依托文化创意产业园、动漫游戏基地等平台,重点在动漫、游戏、智力、科普、教育、旅游等领域开展地理信息与文化创意融合示范,开发以地理信息为载体、个性化、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创意产品。
  (九)鼓励和支持地理信息企业做大做强。依托珠三角地区良好的经济基础和独特的区位优势,发挥广州地理信息产业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完善配套设施建设,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引导地理信息及相关企业加快集聚,推动企业集约化管理、规模化经营、集聚化发展,打造珠三角地理信息产业集群。将符合条件的地理信息企业纳入大型骨干企业扶持政策重点支持范围,指导和支持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重大科技、重大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重点实验室等专项资金。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掌握核心技术、市场占有率高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展。鼓励骨干企业以优势品牌为纽带,开展强强联合、上下游整合等多种形式的并购重组。鼓励企业输出地理信息服务、技术、装备和标准,承揽国际外包业务。积极构建我省地理信息行业交流合作平台,加快我省地理信息资源、产品、技术的交流和推广。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市场运行规则。制定完善适应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数据获取、数据处理、交换共享、应用服务、技术标准、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安全、质量管理等政策规定,落实测绘行政管理权力清单制度,健全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体系和监管体系,营造公平、开放、有序的地理信息市场环境。加强地理信息安全监管,推广应用自主可控的地理信息安全技术,强化涉密地理信息安全保障,防范发生地理信息泄密事件。
  (二)加强规划引导和用地支持。将地理信息产业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发展规划,确定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和重点领域。对地理信息产业集聚区和列入省规划的地理信息重大项目,各地要优先保障用地需求。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要优先支持装备制造、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和信息服务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新兴业态。鼓励政府部门向社会购买地理信息服务,落实政府采购对地理信息自主创新成果的扶持政策。各地要持续加大对公益性地理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投入,保障本区域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维护等公益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四)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地理信息企业按规定享受国家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软件产业、中小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地理信息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获得的收入,可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切实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减免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措施。
  (五)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按规定设立主要支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地理信息产业的投入。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对地理信息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培育具有成长性的地理信息企业进入省中小企业上市资源库,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地理信息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尤其是在境内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地理信息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以及开展股权融资等形式的直接融资。
  (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鼓励我省高校面向地理信息产业人才需求调整专业学科设置,支持骨干企业设置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大高层次地理信息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鼓励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开展测绘地理信息职业技术教育,支持地理信息企业与高校、职业院校、研究机构共建地理信息技术实习实训基地,加大地理信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力度。紧密结合地理信息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鼓励海外优秀人才来粤申请和承担政府科技计划、基金项目和产业化项目。拓宽地理信息行业的人才接收范围,大力引进物联网、云计算、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人才,形成综合性、规模化的科研队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15日
 

      原文链接: 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505/t20150527_5824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