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14〕57号)

04.06.2014  19:34

粤安办〔2014〕57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顺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年来,我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今年尤其是进入5月份以来,我省连续发生多起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暴露出部分运输企业对驾驶人监督管理不到位、一些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高速公路事故的拯救和处置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以及部分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隐患严重,以及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高度关注,多次专门作出批示。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省安委办近期组织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和安全监管局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及低速载货车辆监管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约占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总量的90%,直接关系全省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监管能力、创新监管体制,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大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要注重发挥安委会(办)的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职能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强有力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系;要健全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针对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不定期召集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会商,共同研究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对策和措施;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

二、各司其职,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维护道路通行秩序,依法从严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让行以及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尤其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活动、重要时期,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和常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民众自觉遵章守法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运输企业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严格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的市场准入,加强对运输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排查危险路段和治理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运输企业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加强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公路安全隐患;强化高速公路拯救力量,提高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清理效率,防止引发次生事故和长时间拥堵。农业(农机)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牌证核发,强化源头管理,坚持依法监管,重点加大对拖拉机的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清理整治跨行政区域、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拖拉机牌照,强化农机安全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无证驾驶、无牌行驶等违法行为。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力度,协调、督促各地、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重大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属地监管和直接监管责任,有力推动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好转。

三、突出重点,加强隧道交通和危险路段安全监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全省通行和在建隧道以及危险路段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重点对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桥梁隧道等事故易发路段进行全面摸排,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落实整改资金,完善危险路段基础防护设施;要加大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的投入力度,扎实推进危桥改造等基层设施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要适时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机)、安全监管等部门召开道路隐患治理工作协调会,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加,定期通报隐患治理工作措施落实和施工进度情况,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危化品运输行为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人员资质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任何形式的挂靠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包而不管”、“以包代管”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有挂靠问题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进行整改或经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运输条件的,要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要加强道路通行监管,严格查处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擅闯禁行区域、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年审工作,依法实施“三把关、一监督”工作,把好危化品运输车辆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关,加强对运输危化品槽罐车容器的安全监管,强化对有关检测检验单位的管理,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防危化品运输事故发生。

五、加强监管,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严肃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道路客货运企业安全管理,提升客货运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挂靠、无证营运,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线路和路面安全执法,严格落实长途客车夜间强制停车休息制度;要规范客运站安全管理,落实和规范客运站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把好客运站源头安全管理关;要继续实施道路交通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安全带—生命带”活动,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六、协调联动,加强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严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牌证关;要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持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田间、机耕道路和农业机械较为集中的场所,清理整顿无牌无证、人货混装、违法载人等危及安全的行为,提高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注册登记率、年检率和持证率;要加强对农机供应和维修市场的源头管理,清理假冒伪劣农机产品,整治擅自改装、拼装拖拉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组织技术力量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宣传安全生产法规,营造农村地区安全驾驶、安全出行的浓厚安全氛围;要高度重视低速载货汽车的管理,注重加强低速载货汽车的生产和销售等源头管理,把好低速载货汽车产品质量关和车辆登记、牌证核发关,规范低速载货汽车法治秩序。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