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较大和典型事故情况的通报(粤安办明电〔2016〕6号)

07.03.2016  18:36

粤安办明电〔2016〕6号

 

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较大
和典型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顺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月底以来,一些地方连续发生多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高度关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月27日凌晨,揭阳市火车站广场发生火灾,造成9辆中巴公交车和1辆私家面包车被烧毁,未造成人员伤亡。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上报事故信息。

2月28日晚,沈海高速公路江门共和匝道导流线处,一辆大客车碰撞一辆小汽车起火,造成4人死亡。

3月1日凌晨,325国道阳江市阳西县程村镇路段,一辆半挂牵引车与一辆小汽车发生碰撞,造成5人死亡。


3月1日凌晨,清连高速公路清远市清新区路段一辆大客车疑似追尾大货车(逃逸),造成3人死亡、10人受伤。

上述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隐患排查不彻底、监管执法不严格等问题。同时,部分事发地市和有关部门也存在没有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在规定期限内向省上报事故信息、严重影响领导决策和协同事故救援处置等严重问题。以上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引以为戒,坚决整改。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胡春华书记等省领导批示要举一反三、查找隐患、采取措施,严防同类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当前和“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力以赴抓好当前特别是“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2月29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基层和岗位。要针对节后和春季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道路交通、消防、渔业船舶、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化品、非煤矿山、尾矿库等重点行业领域,继续深化以余泥渣土受纳场整治攻坚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组织专项检查督查,促进“两会”期间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当前生产经营活动复工复产集中到来、车流物流迅速增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的分析研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要抓住长途客运、危险货运、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高速公路、农村公路等重点路段,凌晨2点至5点等重点时段,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加强重点车辆动态监控,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非法违规行为,整治路面秩序,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意见》,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期完成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农村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努力改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提高安全防护水平,提升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三、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做好公共安全的批示要求,参照危险化学品港区专区和余泥渣土受纳场安全风险评估的做法,深入开展各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掌握安全风险状况。要以公交、危运、物流等运输企业为重点,加大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强安全生产预警防控,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真实情况、分析阶段性特点、总结事故规律、提出防控措施。

四、严密防范,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事故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优化工作流程、落实值班保障、加强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提高事故报告工作质量,提升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事发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向省安全监管局上报事故初步情况,并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上报准确事故信息。要建立健全“报告后电话确认”、“边核实边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主动、快速核实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准确续报事故信息。要加强舆情监控及安委会成员单位间的沟通联系,强化信息收集、共享和协调应急响应,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和事故信息报告工作。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