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和省两办《实施意见》精神培训班在广州举办

31.05.2018  16:15




5月29日至30日,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办国办《意见》)和省两办《实施意见》精神培训班在广州举办。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臧宝瑞,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巡视员、省社会组织党委书记王长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庄侃出席活动。

培训班上,臧宝瑞详细解读了中办国办《意见》,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社会组织改革文件的主要内容、对社会组织工作规律性的认识三个方面,分享了中央关于社会组织工作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体会。

王长胜表示,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对社会组织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聚焦新目标、新矛盾、新使命,确保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方向,保证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落实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要准确把握中办国办《意见》和省两办《实施意见》精神,正确处理社会组织发展中“”和“”、“”和“”、“履职”和“问责”的关系。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贯彻落实好中办国办《意见》和省两办《实施意见》,切实把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强化社会组织管理能力建设,积极履行社会组织管理职责。

83家省直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和21个地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负责同志共20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