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办案民警三顾住处终于打动事主
日前深夜,喧嚣的广州天河区元岗某城中村安静下来,两名昼伏夜出的男子却趁人们熟睡之际伸出了贼手——以“钓金鱼”的方式盗走财物。民警快速反应,现场擒获盗贼。因工作需要,警方急需被盗事主配合,而事主却不理不睬。为完善证据,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民警费尽周折,多次通过电话约、上门等的方式,甚至凌晨在寒风中等候事主归来,终于打动了事主,为警方作证。
男子凌晨“钓金鱼”警方当场抓蟊贼
2016年12月19日凌晨1时许,在天河区元岗某城中村,大多数人都已渐入梦乡,在这个时候,两名形迹可疑的男子却背着钓鱼竿,悄悄潜入了城中村。其中一名男子负责把风,另一名男子贴近某幢出租屋,看到租户虚掩的窗户,遂打开随身携带的伸缩鱼竿,从窗户伸进去,长驱直入,鱼竿灵活收缩,一个小时后,笔记本电脑、手机等都被“钓”走。当晚,有3个租户遭到这两名男子“钓金鱼”,损失财物。
两名男子得手后窃喜,准备逃离,刚出巷口,其中一名男子便被天河区公安分局元岗派出所伏击民警按倒抓获。民警从其身上缴获1台笔记本电脑和3部手机,另一名男子却狡猾地逃脱了警方的围捕。被抓获的犯罪嫌疑
人吴某(21岁,广西人)对自己伙同他人用“钓金鱼”的方式进行盗窃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后被天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三顾住处事主不理不睬
犯罪嫌疑人吴某被依法刑拘后,虽然供述了其作案事实,但相关证据还需进一步完善。为尽快将案件移交检方处理,办案民警开始夜以继日地完善后续侦查工作。
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联系了被盗事主,其中一名事主阿振(化名)仍不知被盗。经核实,阿振当晚在住处被盗2部手机,警方从犯罪嫌疑人身上缴获的其中一部手机正是他的,而另一部手机却不知去向。接下来,让办案民警纳闷的是,事主不愿意协助调查。因办案期限要求,警方要在案件移交前完成相关侦查工作,急需事主配合。负责此案的邓警官十分无奈。
2016年12月下旬,邓警官再次拨通了事主阿振的电话:“我们需要您配合调查,麻烦您抽时间到元岗派出所协助警方调查。”“我没有空,等我有空再说吧。”电话被挂断了。两天后的19时许,邓警官挤出晚饭时间,专程来到事主住处附近,再次拨通了他的电话:“我们现在在您住处附近,您什么时候下班回家,只需耽误您一会儿时间。”“我加班,等下还要和朋友一起在外面吃饭。”一句回答后,电话那头再次挂断。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邓警官先后两次到事主住处旁边等候,并约其到附近的村治保会协助调查,但事主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极不配合。
案件侦办期限眼看进入倒计时,邓警官在办理该案当中,现场勘查、及时审查嫌疑人、四处奔波调取证据等等,在伸张正义、秉公执法的过程中,他没叫过一声苦,没喊过一声累。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这次却因事主的不配合,导致案件侦查陷入困局。但是,他并没有气馁。
理解警察工作不易事主积极配合侦查
2017年1月4日凌晨1时许,广州气温骤降,寒气袭人。面对着厚厚的案卷材料,邓警官这次紧缩的眉头舒展开了,心底还有一丝小开心。因为这次与事主“预约”成功,阿振答应在凌晨1时许协助调查,但见面地点不是派出所,也不是社区警务室,而是元岗某牌坊附近的路边。
凌晨的元岗某城中村牌坊附近,一辆警车停在路边,警车盖上面放着一沓案卷材料。邓警官以警车盖为办公桌,弯着腰执笔在纸上沙沙沙地记录着,并不时细心询问旁边的事主。阿振看着这位身穿“藏青蓝”的民警,顿时心生敬意,被他的强烈责任心和执着态度彻底打动,也理解了警察工作的不易。这一次,阿振积极配合警方完成了侦查工作。事后,阿振还特意发来短信,向邓警官表达歉意和谢意。
“因为有个别群众不理解警方工作,这就要想办法去做通他们的思想,让他理解你、协助你,案件侦办工作才会顺利开展。”从事案件侦办多年的邓警官深有体会。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市民群众请配合警方的侦查工作,并注意保管好家中财物,睡觉前要记得关好门窗,以防窃贼入室或“钓金鱼”。
(来源:南方法治报 记者:陈健鹏 通讯员:马小欧 张毅涛 编辑: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