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出台实施办法简化庭院燃气管道工程规划报建程序

08.07.2014  12:22

  为进一步简化规划管理审批程序,加快管道燃气发展,推进实现《广州市管道燃气三年发展计划工作方案》工作目标,提高我市管道燃气用户普及率,惠及广大市民群众,结合我市实际,市规划局起草了《广州市庭院燃气管道工程简化规划报建程序实施办法》,经市法制办审查通过,已颁布并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该办法主要内容为:一是明确了纳入简化规划报建程序的庭院燃气管道工程的内容,包括城镇公共道路下的市政燃气管道分支到居住小区、单位大院、建筑物、构筑物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燃气管道及燃气设施工程。二是庭院燃气管道工程无需申请规划报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实施上述范围内的根据国家制定的设计标准与规范及其他专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庭院燃气管道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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