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变更手续的通知

27.06.2019  15:34

关于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变更手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期,学校进行了换届工作,各级管理干部单位变动较多。根据《华南农业大学行政办公设备配置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4〕122号)、《华南农业大学通用办公家具配置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9〕3号)和《华南农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华南农办〔2015〕116号)的相关规定,要求如下:

一、校内工作调动时,由学校配置的、个人专用的行政办公设备(指计算机、打印机)须“机随人走”,属于单位使用的其他设备不得带走;聘任管理岗位变动时,新到的管理岗位原来配置的通用办公家具应继续使用。请在岗位变动1个月内做好资产变更手续。

二、属于仪器设备调出的,原则上由原单位协助办理设备调拨手续;属于仪器设备、家具更换领用人的,由资产所在单位协助办理变更手续。

三、倡导厉行节约,减少浪费。计算机、打印机的最低使用年限为5年,办公桌椅、沙发、茶几的最低使用年限为15年,文件柜的最低使用年限为20年。达到可更新年限的设备、家具仍可继续使用的,应继续使用,发挥设备、家具的最大效益。

四、换届完成后,学校将组织对换岗人员的设备、家具变更情况进行抽查,结果通报。

根据以往经验,单位调动而没有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易造成领用资产丢失,最后无法办理移交和报废手续,在处置时需个人赔偿。为加强仪器设备、家具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仪器设备、家具帐实相符,请相关单位通知因单位变动造成仪器设备、家具的领用人或领用人所在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动的,尽快到资产管理处仪器设备管理科(行政大楼433号房)办理变更手续,个人资产领用情况可在设备/家具/软件管理系统查询(操作指南见附件)。

联 系 人:李西建 联系电话:85281780

   

附件: 简要操作说明.pdf

   

   

资产管理处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