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与广药集团商标纠纷案一审宣判:认定加多宝侵权,判赔3.17亿元

11.07.2023  08:53

盛夏七月,加多宝与广药集团商标纠纷案再起纷争。7月10日,加多宝凉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当日收到广东省高院关于加多宝与广药集团商标权纠纷案的一审判决,判决六(家)加多宝公司赔偿3.17亿元。加多宝表示将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图为加多宝凉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

据悉,加多宝与广药集团纷争由来已久。其中,加多宝与广药集团的商标纠纷案要追溯到2014年,当时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决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10亿元,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

经广东高院立案后。广药集团又在2015年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将原10亿元赔偿金额变更为29.30亿元。而加多宝方面也提起反诉。六家加多宝公司反诉要求广东高院判令广药集团赔偿六家加多宝公司经济损失10亿元。

2018年,广东高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六家加多宝公司赔偿广药集团14.4亿元。一审宣判后,当事双方均不服此判决,提起上诉。

201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认定广药集团提供的主要证据在“证据内容与证据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为此,撤销广东高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广东高院重审。

2023年7月10日下午,加多宝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收到一审判决,广东高院一审判决认定六(家)加多宝公司共同侵权,判决六(家)加多宝公司赔偿3.17亿元。加多宝对此表示遗憾将提起上诉。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图:@加多宝凉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