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涉民生案执行力度应成常态

18.01.2016  13:20

  ■ 邱发平

  本报昨日报道,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梅州两级法院逐案做好台账,将排查出的案件分包到执行小组,具体包案到执行人员。同时开辟“绿色通道”,建立优先执行、快速执行工作机制,实现涉民生案件的快立、快执、快结。去年,梅州两级法院在活动中共执结完毕案件1315件,发放执行款1.16亿多元。

  涉民生案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以拖欠工资和工程款案为例,农民工辛苦流汗一年就等这点钱过年,结果却被“老赖”。而“赖” 工程款最后导致的受害者也大多是广大农民工,如果不优先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让他们感到绝望,就容易以极端的讨薪方式甚至引发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秩序。

  就此而言,梅州市法院对涉民生案件实行分包制度,开辟绿色通道,实现涉民生案件的快立、快执、快结,体现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本义。“快” 字当头,让正义的脚步来得更快,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增强了对司法的信心,司法为民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得到加强,也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大局。

  群众利益无小事。涉民生案件对一些大案来说也许是小,但却是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最直观感受。应当看到,涉民生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大都是弱势群体,法律意识不强,自我保护能力低,而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更应及时甚至优先为他们伸张正义,为他们撑起生存的“保护伞”。

  诚然,涉民生案件工作量大、“案多人少”,还涉及到异地执行、信息联动等一些复杂因素,“执行难”是个现实存在的问题,但这不是拖沓、推诿的借口,“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像梅州市法院制定的一些措施,就很好地破解执行难题,只要不断深化执行机制、执行方法和执行规律研究,创新服务形式,加大涉民生案执行便不是难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即不是在一时,不是在片面,而是在持续、全面。加大涉民生案执行,把涉民生案件纳入常态化管理,不仅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体现,更是依法治国理政的应有之义,法治精神回归到它应有的状态,法律让人敬畏和信仰,民众得到有效司法救助,才能敢于维权、善于维权,全面依法治国才不致成为空喊的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