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进一步加强大石街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0号)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落实广州市疫情分级分类防控有关通告精神
进一步加强大石街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10号)
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3、15、16号通告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面精准防控工作,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在大石街大兴村西兴街6号房屋、沿江中路和兴农庄、北联村新南大街四巷3号房屋执行封闭管理(管理措施详见附件1)。严格居家,足不出户。
二、在大石街大兴村1队和3队住宅区域(即狮子涌以东,大石水道以南,文化广场及岗西路以西,海堤路以北),以及大石街文化广场及岗东路以东,大石水道以南,桔芳园、荔芳园以西,朝阳西路以北区域执行封控管理(管理措施详见附件2)。人员只进不出,严禁聚集。
三、番禺区所有区域,一旦发现确诊阳性感染者,立即参照第一点执行。请居民减少外出和聚集。
以上措施,我区将依据核酸检测情况以及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闭管理及封控管理期间,对广大市民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如遇有紧急情况,请向所属的村(社区)请求帮助。大兴村联系电话:39932318,北联村联系电话:34784342,大石社区联系电话:84783450。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
1.广州市新冠疫情社区(村)封闭管理措施
2.广州市新冠疫情社区(村)封控管理措施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6月7日
附件1
广州市新冠疫情社区(村)封闭管理措施
为指导和规范我市相关社区(村)因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社区(村)封闭管理,确保社区(村)规范处置、精准防控,特提出以下措施。
一、实行社区封闭管理。相关街道、社区(村)设立卡口,仅保留一个出入口,关卡24小时值守。人员只进不出,车辆禁止通行。人员就医等需求需提供相关佐证方可出入,出入时规范防护,严格消毒。
二、严格社区管控措施。停止社区内所有商贸服务,娱乐场所、餐饮、商铺、群众性健身文化活动场所等全部停业。
三、做好居家隔离。隔离期间,社区所有人员足不出户。
四、满足基本需求保障。保障水电网络通讯畅通,引导居民网上购物,物流专人管理,无接触配送到家。关注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困难人员由政府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给。
五、做好涉疫情生活垃圾处理。一般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按“其他相关生活垃圾”的处置,垃圾日产日清,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消毒液或75%的酒精喷洒消毒,双层垃圾袋包装,再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处理。普通居民使用后废弃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处理。
六、规范环境消杀。严格按照操作标准开展消毒工作,重点对厢式电梯、公共楼道、公共厕所、公共座椅、健身器材等公共区域与设施,电梯按键、楼梯扶手、单元门把手、快递柜等手经常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
七、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服务。实施“专人包户”制度,居委和属地公安机关组成监控和服务团队,“社区三人组”负责居家观察人员健康监测,每日2次体温检测和症状询问。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辖区医疗机构负责辖区居民日常疾病诊疗,需转封闭管理区域外时应及时进行核酸检测。
八、组织开展核酸检测。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确定频次(一般为5次,分别为隔离第1天、第4天、第7天、第10天、第14天)对区域内全体居民开展核酸检测。采样时避免人群聚集和交叉。
九、做好宣传引导,维护秩序稳定。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加强对群众的心理疏导和宣传引导,营造“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维护社区(村)稳定。
十、社区(村)封闭管理的解除。14天内无新增感染者,病例及密切接触者有效管控,环境清洁消毒合格,达到封闭管理时限后,由街道(镇)提交申请,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同意,解除封闭管理。
附件2
广州市新冠疫情社区(村)封控管理措施
为指导和规范我市相关社区(村)因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社区(村)封控管理工作,确保社区(村)规范处置新冠肺炎疫情,做到精准防控,特提出本措施。
一、社区封控管理。相关街道、社区(村)设立卡口,仅保留一个出入口,关卡24小时值守。人员只进不出,车辆禁止通行。人员就医等需求需提供相关佐证方可出入,出入时规范防护,严格消毒。
二、严格社区管控。社区内所有非生活必需的商贸服务、娱乐场所、餐饮、商铺、群众性健身文化活动场所等全部停业。区域内保留1—2家超市、肉菜市场,其员工不得离开封控管理区,工作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三、居民居家隔离。实施封控管理的社区原则上居民足不出户,待2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可以有序到社区(村)内的超市采购生活物资、领取快递以及非聚集性活动等。
四、做好居民基本需求保障。组织社区物流网络保障社区物资供应,社区超市、肉菜市场为居民提供服务。可适当设置外卖、快递临时暂存点,做到专人管理,无接触配送。关注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困难人员由政府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给。
五、做好涉疫情生活垃圾的处理。一般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按“其他相关生活垃圾”的处置,设置指定垃圾收集装置,日产日清。
六、规范环境消杀。严格按照操作标准开展消毒工作,重点对厢式电梯、公共楼道、公共厕所、公共座椅、健身器材等公共区域与设施,电梯按键、楼梯扶手、单元门把手、快递柜等手经常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
七、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服务。实施“专人包户”制度,居委和属地公安机关组成监控和服务团队,“社区三人组”负责居家观察人员健康监测,每日2次体温检测和症状询问。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辖区医疗机构负责辖区居民日常疾病诊疗,需转封控区域外时应及时进行核酸检测。
八、组织开展核酸检测。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确定频次(一般为4次,分别为隔离第1天、第4天、第7天,第14天)对区域内全体居民开展核酸检测,采样时避免人群聚集和交叉。
九、做好宣传引导,维护秩序稳定。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加强对群众的心理疏导和宣传引导,营造“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维护社区(村)稳定。
十、社区(村)封控管理的解除。14天内无新增感染者,病例及密切接触者有效管控,环境清洁消毒合格,达到封控管理时限后,由街道(镇)提交申请,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同意,解除封控管理。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肖桂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