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关于加强市场主体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03.04.2022  17:42

为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对全区市场主体的测温、扫码等疫情防控措施要求通告如下:

市场主体应在入口显眼位置张贴专属穗康通行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二维码,安排专人负责对进场消费、送货等外来人员进行测温、扫码以及查验穗康码、行程卡,严格实施扫通行码入场,并提醒正确佩戴口罩。发现体温、穗康码、行程卡异常要及时向当地村(居)“三人小组”报备并落实疫情管控措施。

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参照《增城区关于严厉打击处理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执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2年4月3日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