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关于加强桥南街、沙湾街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76号)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关于加强桥南街、沙湾街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76号)
鉴于当前桥南街、沙湾街相继出现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7日20:00时至11月30日24:00时,在桥南街、沙湾街实施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市民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等,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小区、园区、商厦严格实行围合管理,设立专人专岗,凭出入卡进入,入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中证明等措施。
二、实行临时交通管控。除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医疗、应急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以及地铁、公交(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除外)在落实相应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予以通行外,其他车辆(包括电动车、自行车)不得流动。各部门、各镇(街)、各村(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监督,有义务制止不符合本规定的车辆流动(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况除外)。
三、原则上居家办公。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外,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村(社区)志愿者,向所在村(社区)报到,全面参与村(社区)防疫工作和村(社区)服务。
四、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实施封闭管理。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
五、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进入以上场所须扫场所码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中证明。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