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队伍建设 提升城管质量

29.05.2014  18:09

        本报报道,日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到市城管局进行专题调研,深入市区环保热电厂、东莞植物园了解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城管局工作情况汇报。他强调,城市管理要以人民满意的城市为目标,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破解城市管理瓶颈难题,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城市管理质量。

       在公共管理的意义上,当前,城市空间舒宜指数的维系需要城管这一机构的存在,需要城管人员的认真、精细的劳动付出。但与多数公共机构相比,城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更直接服务于市民,特别是维护城市秩序的执法活动与市民面对面,所以,某些城管人员的现场执法稍有不当,就可能引发冲突。城管机构和城管人员既职责在身,不能弃守责任,否则,城市某一局部空间的运行失序,会引来公众的抱怨和不满。同时,城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权时,又不能越出法律的边界,必须顾及被执法对象的权利,必须顾及围观群众的感同身受。无疑,这是一种难度颇大的平衡,稍有不慎,无论失衡的重量偏向哪一边,人民群众都不会满意,城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都会陷入公众的口水讨伐。

       城市管理要实现人民满意的城市的目标,城管人员的表现公众接受让人民满意,必须行走于执法目标与执法手段的平衡道路上。执法一线的城管人员要放弃暴力执法的意识,主动执法的方式必须与暴力隔绝。就全国某些地的情况看,在既往岁月中,由于暴力执法立竿见影,而且,给某些违法人员带来的违法成本较高,似乎能够制止违法人员的重复违法,因此,部分城管人员信奉暴力执法已成习惯。特别是部分被执法对象在一些时候也采取暴力抗法的手段,让执法过程非常容易升级为双方冲突的过程。柔性执法固然不易,但主动的暴力执法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断不可取。摒弃暴力执法的意识和习惯是城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戒条,是城市管理以人为本,以法为纲的本质要求。

       “街头执法”只是城管机构的其中一项职能。进一步而言,城市管理是一项庞大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矛盾多,既是城市工作的重点又是难点。因此,要实现人民满意的城市目标,就必须找准城市管理的瓶颈并突破这些瓶颈。比如,东莞城管还担负着城市垃圾处理的权责,而垃圾处理现在也是城管工作难度较大的一个区块。出于邻避效应的心理定式,市民还普遍反感垃圾处理场选址在自己生活的区域。从全国来看,类似的问题几乎在所有城市都曾经发生过。对此,城管机构应该拓宽视野寻找系统性的解决问题方案。现实告诉我们,没有垃圾分类的前置,后续的垃圾处理难题就几乎无解。东莞已经率先开始小区垃圾分类试点,在此基础上,应该争取各方支持,尽早启动全市范围内的垃圾分类。(记者 高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