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法治梅州 充分保障安居乐业

18.03.2016  11:25
建设法治梅州,是确保“十三五”期间我市各项工作依法开展、有序推进的基础,也是我市社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市应该全面加快立法步伐,加强“一府两院”监督,努力建设法治梅州。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建设法治梅州,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以建立完善市场、政府、社会三大领域法律制度体系为核心,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营造公平正义的环境,让梅州人民安居乐业。

  规划解读

  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市发改局总经济师吴特宏谈法治梅州建设

  “全面依法治市,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是我市十三五期间的重点工作之一,尤其是地方立法工作。”梅州“十三五”规划纲要起草负责人、市发改局总经济师吴特宏说,“十三五”期间,我市将有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加快法治梅州建设。一是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加快完善市委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建立人大主导立法的体制机制,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建设。二是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在实施“一区两带”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三大抓手”的同时,在城乡建设、城乡管理、环境保护、公共文化、历史文化保护、社会民生等领域,建立统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健全市场机制。三是做好立法和改革决策的衔接。强化法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支撑,我市将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建立常态化的法规规章清理机制,及时修改和废止与改革发展要求不适应的法规规章,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法治梅州建设的重要内容。“十三五”规划纲要对健全依法行政和决策机制、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公正司法作了阐述。吴特宏认为,建设法治梅州,目的在于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现政务公开、简政放权,优化政府服务,对行政主体的权力运行做到透明、规范和高效率的有效统一。“十三五”期间,我市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政府和行政人员依法行政、公平执法能力的提升。同时,我市将通过健全司法公正的多项保障制度,落实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构建阳光司法体制,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

  建设法治社会是“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法治梅州建设的最后一部分内容。吴特宏表示,法治梅州的建设,不但体现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政务环境的打造,也体现在社会基层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社会治理的推进。规划纲要对梅州未来五年法治社会建设的规划,目的在于完善法律服务体系,使群众通过法律层面表达和维护权利的渠道多元而畅通,形成政府、社会和群众参与的法治体系。

  发展基础

  “十二五”法治梅州有序推进

  “十二五”期间,我市努力推进法治梅州建设,全面提升全社会法治水平,为全市上下一心一意谋发展营造了平安和谐的环境。

  去年,梅州市人大正式获授立法权,我市成为全省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9个地级市之一。市人大常委会与嘉应学院合作建立了梅州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不断完善立法机构,充实立法队伍。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通过了《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为我市做好立法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我市积极开展普法工作,提升市民的法律意识。图为去年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民警向市民宣传法律知识。

  “十二五”期间,我市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梅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把平安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积极构建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市2244个村(社区)实现全覆盖。紧紧围绕推进依法治市和提高公民法治意识的目标,大力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公民法治意识全面提升。积极探索实践“客都民意警务”战略,社会治安不断好转,打造了“平安梅州”金字招牌。健全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落实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办案责任制,深化“阳光司法”。依托原镇村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站),创新建设了集社会服务、社会管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站),打造了社会治理服务的“梅州模式”。

  市民心声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市,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的法治建设总体目标,并明确了建设路线图。接受采访的市民表示,法治梅州的建设与发展前景值得期待。

  嘉应学院政法学院院长、教授蔡国芹认为,规划纲要的实施,必将加快法治梅州建设步伐,有效提升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他说,通过规划,相信未来五年梅州将会出现这样的变化:作为省内首批取得立法权的设区市,我市关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的地方立法将全面展开,立法对改革和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进一步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公正司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法律援助体系,通过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信仰法律、自觉遵法守法的法治社会氛围进一步浓厚。

大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解决法律纠纷。图为律师为梅江区三角镇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广东客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继宏说:“作为一名法律实践者,我最期待的莫过于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立良法和加强良法体系建设。”胡继宏说,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良法体系是法治体系的基础。所谓良法,是符合法的规范、具有可操作性以及能够体现广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规范。梅州成为全省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之一,更应该从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入手,结合梅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科学制定良法,为善治提供基础和保障,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取得公平正义法治环境的善果。

  路径探索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伟闻:

  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十三五”规划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政法委工作要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作用,找准法治工作服务振兴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不断开创“法治梅州”建设的新局面,创造公平公正透明法治环境,主动服务“一区两带”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法治建设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开展政法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把服务发展作为政法工作第一要务。要以平安建设为载体,不断提升社会安全指数。要以创新理念引领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主动回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和谐稳定的新期待。要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要充分发挥优秀客家传统文化在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注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讲政治、讲规矩,能打硬仗、打胜仗的政法队伍。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钟夏彬:

  立好良法 保障善治

  “实现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做好立法工作至关重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钟夏彬说,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立法先行,立好良法,保障善治,为“十三五”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目前,已经初步确定把制定《梅州市森林防火火源管理条例》作为今年的立法项目。同时还将围绕立法权限,开展立法工作调研,科学制定立法规划。

  钟夏彬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统筹谋划立法工作,把市委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到立法工作中,切实保障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把人大主导立法的要求贯穿于立项、起草、调研、论证审议、报批、公示、评估等各个环节。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立法沟通与协调,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梅州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以及下一级人大等在立法中的作用,理顺各部门、各工作环节之间的利益关系,在立法工作的各个环节广泛听取并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使立法更有针对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加强立法队伍建设,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市司法局局长温勇登:

  强化普法工作 提升法治水平

  “普法工作是推进法治梅州建设的重要一环。”市司法局局长温勇登说,“十三五”期间,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强化普法工作的成效,全面提升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原则,整合社会资源,着眼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在组织、指导、协调、督查、提升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创新宣传载体,发挥普法宣讲优势,重点实施普法教育“百镇千村行”和普法宣讲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积极推进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普法,组织全市法制文艺巡回演出。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常态化,把法治教育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等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把普法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内容,加强工作考核。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继续开展法治县(市、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记者手记

  用好地方立法权提升管理能力

  “全面依法治市,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从“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入手,进而达到“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十三五”规划目标明确,路径清晰,道出了我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坚定决心。建设法治梅州,是确保“十三五”期间我市各项工作依法开展、有序推进的基础,也是我市社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市应该全面加快立法步伐,加强“一府两院”监督,努力建设法治梅州。目前,我市已设立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由市人大常委会与嘉应学院合作共建的梅州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已投入运作,《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已在“梅州人大网”公布。

  用好地方立法权,助推我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的管理工作上新台阶,是责无旁贷的使命。只要落实中央和省有关精神,能接地气,反映地方的实际,必将为提升我市城乡建设和管理能力、保护优美的生态环境资源、发扬和传承客家优良文化传统提供充分的立法保障。

  法治梅州的建设,必将营造人民依法行使自己权利,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的新局面,为梅州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良的环境,增强加快山区振兴发展步伐的优势。

  策划:张德祥  黄山松

  统筹:张柏明

  协调:李锦让  张德厚

  撰文:刘奕宏  陈潮华  李艳良

  摄影:吴腾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