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30万加盟连锁酒店 退出后还要赔85万?

08.04.2016  09:46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陈子垤) 近日,市民王先生报料称,他在白云区开了一家酒店,加盟了一连锁酒店品牌,后因加盟后营业额下降而选择退出,结果王先生不仅没能拿回押金,反而被告单方面违约需支付拖欠的加盟费。律师提醒签订合同需要一看二理解三签字。

     退出加盟却收到仲裁通知

    王先生在2003年跟三元里村民李满柏承包了一家名为聚龙的酒店进行经营。2014年9月,为了扩大酒店的营业额,他与华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住公司)签下特许加盟合同,将聚龙酒店加盟到“海友酒店”的连锁酒店品牌。

    去年5月,聚龙酒店正式上线华住公司平台系统。王先生称,原本想着加盟连锁品牌能获得更多客源,怎知两个月后,酒店营业额从每月40余万元收入减至29万元。王先生便书面发函向华住公司提出解除加盟的申请。

    “提出解约后,对方一个区域经理说押金10万元可以退回,但加盟费19.5万元不能退。我们觉得没问题,就把海友酒店的招牌拆除了,派来的店长也回去了。”王先生说,之后对方一直没再联系他们。

    让王先生没想到的是,今年3月,他突然收到一封来自上海仲裁委的通知书,称华住公司已提请仲裁,要求其赔偿单方面违约的赔偿金、拖欠的加盟费等各项款项共计85万余元。理由是“严重违反合同约定,长期拖欠支付加盟费用”。

     补充协议签名或造假

    王先生觉得很纳闷,“我们都没找对方要回押金,他们反而要我们赔偿违约金。”而令王先生不解的,还有随通知书一同送到的一份补充协议,显示一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法人代表李满柏。

    王先生称,当初加盟“海友酒店”时对方曾担心以他个人名义承担责任存在风险,因此需要签一份补充协议,将酒店法人李满柏也纳入承担责任人。“当时我说李满柏不管酒店的事,找他签也没用。但一个徐姓工作人员还是让我先在补充协议上签名,然后说他去搞定。”王先生说。

    对此,李满柏称从未签过这张补充协议,上面的签名是伪造的。“直到仲裁通知书送来了,我才知道酒店曾加盟‘海友’,此前完全不知情。这个名字不是我签的,上面盖的三元里聚龙酒店的公章也是假的。

     是否赔偿还需协商处理

    究竟聚龙酒店是否存在拖欠加盟费违约的情况呢?王先生坚称自己没有拖欠或加盟费,而自提出解约至接到仲裁通知书,期间也没有接到华住公司的电话或信函要其支付加盟费。

    海友酒店的负责人徐总对记者说,公司对酒店加盟的原则是“严进宽出”,此前加盟“海友酒店”后又退出的情况较少。“聚龙酒店属于单方面解约,目前公司内部对于聚龙酒店解约的问题,也有不同的理解。虽然已经提交仲裁委,但最终是否会让聚龙赔偿,公司内部还在协商处理。

    (报料人:佚名 奖80元)

     律师:

    建议找第三方鉴定签名

    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胡劲科律师表示,仲裁委的裁决是一次就生效的,当事人应该予以重视。“一旦仲裁结果出来,就只能去法院申请撤销,那就很麻烦了。当事人有异议,应尽早准备好资料给上海仲裁委,提交反请求申请书。”胡律师说。

    至于聚龙酒店法人代表质疑其签名系伪造,胡律师建议可以找第三方鉴定机构做笔迹鉴定,但即使证明签名是伪造的,也仅能认定补充协议无效,但之前的特许加盟合同仍然有效。”胡律师提醒,签订合同需要一看二理解三签字,特别是仔细阅读合同的条文认清合同的主体是谁。此外,对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后的责任更要特别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