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瓶人力三轮车仍未绝迹

08.11.2014  12:40

  本报讯  (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张冠华  王志强)梅城部分人力三轮车私自加装电瓶,车主不用费力就能让车在路上“飞驰”,殊不知其中潜藏安全隐患又违法。近日,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上路查处此类车辆。

  6日,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联合相关部门上路查处已禁行的机(电)动三轮车和加装了动力的人力三轮车。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这两类车辆都大大减少,但并未绝迹。记者看到,仍有一些违法加装电动装置的人力三轮车和机(电)动三轮车驶上机动车道,甚至逆向行驶,而且这其中大部分三轮车上还坐着乘客,甚至有非残疾人驾驶贴有残疾人统一标志和编号的机(电)动三轮车上路载客。

  在查处过程中,大部分车主都能配合执法。但有小部分车主心生不满,与执法人员对峙。6日上午9点20分左右,执法人员在梅江二路拦下一辆后座上放有电瓶且在辅道逆行的人力三轮车。车主坚称没有加装动力,电瓶是准备拉去售卖的。双方僵持20多分钟后,执法人员采取强制执法措施查扣了该辆人力三轮车。在采访中,该名车主也道出自己的苦衷:孩子患病入院,需大笔钱医治,而家庭收入低,加上年纪渐大,体力一天不如一天,才采用加装电瓶以多做生意的方式。

  据了解,人力客运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后确实能节省人力,但由于没有转向灯等配套装置,加装动力装置后,车速过快,极易造成事故。除此之外,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还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9项明确规定,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为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人员对此类车辆都是见到一辆查处一辆。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不要乘坐非法并且存有严重安全隐患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