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优罚劣,石马河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作用明显

09.11.2020  07:11

为加快推进石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严格压实属地镇街水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打好石马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东莞市石马河现场指挥部于2019年11月率先在全市实行石马河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暂定制度。

记者从市石马河现场指挥部获悉,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实行以来,石马河流域断面水质改善成效明显。2020年1-10月,石马河国考旗岭断面水质为Ⅳ类,达到Ⅴ类水质的目标,对比去年同期,水质明显好转。

谁超标谁补偿,谁达标谁受益

“水生态补偿机制是按照“谁超标、谁补偿,谁达标、谁受益”的原则,实行“双向补偿”,以石马河主要支流(支涌)断面水质的氨氮、总磷浓度指标作为评定标准,即氨氮≤2.0gm/L,总磷≤0.4gm/L,对属地镇街进行奖励或处罚的机制”。市石马河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陶谨表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对调动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工作的积极性作用明显。

石马河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自2019年11月实行以来,流域断面水质持续向好,2020年1-10月,石马河国考旗岭断面水质为Ⅳ类,达到了Ⅴ类水质目标。对比去年同期,水质明显好转。其中,水质类别由劣Ⅴ类好转至Ⅳ类;综合污染指数下降53.7%;氨氮下降74.8%;总磷下降65.5%。

石马河干流沿线水质明显向好,基本实现达标,长山头、马滩、常桥排涝站、石马河口等监测断面水质类别由劣Ⅴ类好转至Ⅳ类。

石马河支流水质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对比去年同期,2020年上半年支流监测断面中劣Ⅴ类比例由97%下降至67%,监测断面平均氨氮浓度下降43%,平均总磷浓度下降68%。

市石马河现场指挥部根据每月水质监测情况对水环境生态补偿情况进行通报,对石马河流域各镇达到或优于Ⅴ类标准的主要支流(支涌)断面,由市生态环境局支付属地镇政府水环境生态奖励金10万元,对水质劣于Ⅴ类主要支流(支涌)断面,则由属地镇政府向市生态环境局支付水环境生态补偿金10万元。截至2020年9月,市生态环境局累计奖励属地镇街水生态奖励金1720万元,属地镇街累计上缴水生态补偿金3210万元。

奖优罚劣倒逼镇街你追我赶

在今年9月份,水生态奖励金首次超越了补偿金,这说明,石马河流域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内河涌水质开始明显向好。”市石马河现场指挥部综合组组长赵伟良介绍,水生态补偿机制是压实属地镇街水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的手段,通过奖优罚劣的方式,倒逼镇街加快各项水污染治理工作。每次补偿通报文件发出后,流域各镇街主要领导都非常关心本镇街河涌奖惩情况,特别是在流域内的排名情况,担心自己镇街排名落后。

对水质排名靠后的属地镇街,市石马河现场指挥部会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联合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执行力督导组向镇街主要领导反馈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镇街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推动重点难点工作

考核的标准怎么设立,特别是跨镇河涌涉及上下游、各镇街考核断面数量不一样,标准怎么才能做到统一?

赵伟良介绍,在一开始起草补偿制度时,这些问题也曾困扰着他们。因为周边城市可参考的经验不多,有些城市的生态补偿制度操作和计算较为复杂,不太适用于当前石马河流域攻坚阶段的实际。石马河旗岭国考断面攻坚战打响以来,各镇各单位已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不希望再增加额外的工作量,变相成为一种工作负担。

最后,东莞市石马河现场指挥部商定以Ⅴ类水质标准作为考核的依据,在征求意见阶段,有些属地镇街认为现阶段水污染治理工程未全部完成,有些河涌又涉及跨镇断面,各镇的断面数量也不尽相同,认为应进一步斟酌。经过大量的沟通工作,最终,指挥部优化了断面设置位置,水生态补偿机制得到属地镇街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在2019年11月由市石马河现场指挥部印发,在全市率先试行。

全媒体记者 范德全

全媒体编辑 贾庆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