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注销广州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大学城校区)实验动物许可的公告

21.11.2017  05: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现将注销广州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大学城校区)实验动物许可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以下有效期未届满(被许可人主动申请注销)的许可予以注销,并向被许可人送达相应的《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注销理由:被许可人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主动申请注销实验动物生产许可。

  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号:SCXK(粤)2013-0020。

  单位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大学城校区)。

  设施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

  许可证有效期:2013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0日。

  特此公告。

省科技厅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