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侨胞在莞设立助学金 资助百名户籍贫困女大学生

18.06.2014  10:47

   东莞时间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基金会获悉,东莞市侨胞何耀棣先生将在我市设立何梁佩珍女士助学金,资助100名2014级东莞户籍贫困女大学生。本科生每人每年获得8000元助学金,大专生每人每年获得6000元助学金,直至大学毕业。

   资助对象为低保边缘家庭子女

  据了解,何耀棣是祖籍为东莞万江的香港人,该助学金以其母何梁佩珍女士的名字命名。资助的对象是具有东莞户籍,参加2014年高考和2014年高等院校高职班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简称“3 证书”考试),录入高等院校的大一女生。

  根据市教育基金会昨日发布的《何梁佩珍女士2014级东莞籍贫困女大学生助学金发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申请该奖学金的2014级大学生需是经市民政局确认的我市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其中文、理科被本科院校录取的女学生,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各取前35名(文、理科合计70人);文、理科被职业院校录取的女学生,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各取前5名(文、理科合计10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参加“3 证书”考试,录入职业院校的女学生,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取前20名。3项合共100人。

  超过两个科目不及格将中止资助

  据悉,何梁佩珍女士助学金将资助本科院校女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职业院校女学生每人每年6000元,直至大学毕业(按本科院校4年,医学类专业按学制年限计,职业院校3年)。

  不过,如果受助的大学生中途退学或整个学年两个科目以上(不含两个科目)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将中止资助。如该学生因特殊情况(如生病或家有变故等) 影响考试成绩, 可由该学生就读的大学院校向市教育基金会提出申请,并附上带公章的证明材料, 经市教育基金会审核后, 市教育基金会报何耀棣先生同意,可批准对该学生继续资助一年。

   【助学金申请指南】

  1.申请资助的女学生需填写资助申请表(可在东莞市教育网“教育基金会”专栏下载),录取本科院校的女学生于8月11日前将资助申请表提交至原高中(中职)毕业学校;录取职业院校的女学生于8月31日前将资助申请表提交至原高中(中职)毕业学校。

  2.原高中(中职)毕业学校核实学生情况,并在资助申请表加具意见(盖公章)后,汇总学生名单,连同学生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原件及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录取本科院校的于8月15日前交到东莞市教育基金会;录取职业院校的于9月5日前交到东莞市教育基金会,逾期不予受理。

  3.东莞市教育基金会根据市民政局提供的2014年我市低保边缘户子女名单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提供的2014年高考和“3 证书”考试录取名单核实申请资助学生的信息,于9月9日前拟定资助对象。

  4.市教育基金会于9月11日将拟定的资助对象名单和资金匡算表,提交何耀棣先生审核并初步确认资助对象。何耀棣先生在9月14日前将确认后的资助对象名单反馈给东莞市教育基金会。

  5.市教育基金会于9月15日通知受资助学生或家长带齐录取通知书原件,到东莞市教育基金会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及提交受资助学生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今后每年9月开学后至9月10日前,该受资助学生需提供注册凭证原件以及盖有高等院校公章的上一学年两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单原件办理确认手续)。此项程序于9月19日前完成。今后每年春季东莞市教育基金会拟定该年度资助的各项程序时间表送何耀棣先生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