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展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执法检查

23.08.2017  20:5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2017年7月上旬至8月上旬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检查期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9166 人次,检查用人单位43450户,对2242件违法案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其中责令支付工资及补偿赔偿案件1482件,对47件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涉嫌犯罪案件17件,进一步规范了我省企业劳动用工秩序,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为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取得成效,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都成立了领导小组,认真部署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主要做法如下:一是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坚持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专项检查工作中,通过网络、媒体、传单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劳资双方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保证执法检查行动的顺利开展。二是将全省范围内的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以及招用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建筑施工、餐饮、制造等劳动密集型和外向型用人单位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特别是以往发生过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单位。把用人单位遵守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和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列为重点检查内容。三是严厉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违法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非法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严肃处理。四是各地扎实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署的“两网化”建设工作任务,不断探索建立规范有序的劳动用工执法制度机制,积极创新执法方式,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和监管水平,促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科学发展。

下一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巩固专项执法检查成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切实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合法维权、理性维权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执法力度,继续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欠薪逃匿符合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罪行为查处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监管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全面建立对企业用工情况的动态监控和分类监管,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承信制度、重大违规行为社会公布制度,落实贯彻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