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去年累计为40万劳动者追回欠薪31亿元

15.01.2016  11:13

2015年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将防范处置欠薪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预防与打击并重,欠薪治理取得扎实成效。 

笔者14日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5年,全省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办结工资类违法案件39908宗,同比下降13.61%;累计为40.17万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约31.63亿元;受理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43626件,保持了全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强化督导责任

劳资纠纷纳入地方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据了解,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欠薪综合治理工作,将治理欠薪升格由各级党委政法委抓总,从而在全省形成政法委抓总、人社部门牵头、主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其中,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负责本行业建设施工领域欠薪问题的治理,公安部门负责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案件提前介入采取措施,工会负责搭建企业与员工沟通协商平台。各级人社部门还与住建、发改等部门建立了欠薪违法企业信息互通的协调机制。 

与此同时,省政府派出联合督查组,对全省各地开展欠薪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省人社厅组成10个挂钩联系小组,对各地欠薪治理工作情况实地开展督促指导,推进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除了建立良好的部门分工协作机制,2015年全省强化了市县基层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明确市县党政和同级职能部门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将劳资纠纷纳入对地方政府的综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劳动关系领域重大事项,并改革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实行综合执法,推进重心下移,为欠薪治理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 

此外,建立健全省对市、市对县、县对镇实行一级抓一级的督导检查制度,实施逐级督导检查,将欠薪治理工作列为重点督导内容。一旦因处置不及时或处置不当引发欠薪重大群体性事件,实行“双追责”,除追究当地政府责任外,同时追究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一年内不得提拔、调动。

创新整治模式

重灾区”建设领域实行工资分账管理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劳资纠纷问题,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2015年广东探索了多项创新举措,其中最大的政策突破是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实施意见》,针对当前欠薪、欠保、关停并转企业职工经济补偿、企业人文关怀不够等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政策措施,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了基础。 

同时,在工程建设领域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开工前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按一定比例设立保证金,在工地发生欠薪无法及时解决的情况下用于支付工资。2015年,全省12个市建立了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证金,规模约98亿元,凡设立工资支付保证金的建设项目基本没有发生欠薪。

针对一些企业欠薪或欠薪逃匿,劳动者无工资而生活困难的问题,广东部分地区还建立了欠薪应急周转金,由同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拖欠工资无资产无资金一时难以落实清偿资金的,或者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及时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解决职工基本生活问题。

为了有效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人工资现象发生、破解建设项目工程款与工人工资混同的难题、探索建立解决长效机制,在总结全省部分地市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总工会、省代建项目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八部门共同印发了《广东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施工单位需设立建设项目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与工程款项分开银行账户管理,实行专户资金专用于支付工人工资。 

不仅如此,一旦发生劳资纠纷,广东还开辟了劳动仲裁创新模式。一方面强化基层调解,建立争议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另一方面强化监察仲裁工作衔接,针对劳动关系不明确、劳动报酬有争议及经营者欠薪逃匿等劳资纠纷案件,及时引导劳动者循仲裁途径维权,实现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无缝对接。 

加大打击力度

欠薪企业将被拉进招标评优“黑名单  

2015年以来,全省大力加强劳资纠纷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建设,抓早抓小,努力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全省人社系统通过滚动排查、加强日常巡查、定期开展形势研判、推进风险预警防范,以及强化信息化监控等,加大对工资支付隐患的排查和风险预警。 

对于欠薪违法行为,人社部门首先是健全“黑名单”制度,每季度向社会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将欠薪企业及经营者的违法信息纳入各地社会信用体系,在政府招标、融资贷款、资质评审、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其次重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的欠薪,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坚持“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条块联动”行动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移交的衔接机制,明确欠薪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类型及标准,实现信息联网共享,对欠薪案件提前介入、及时批捕、快速审理、顶格量刑,同时公之于众,形成震慑。 

畅通投诉渠道

劳动者若遇欠薪可打12333举报投诉  

与此同时,我们也加大了劳资纠纷预防化解排查力度的宣传,为及时化解欠薪矛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宣传保障,营造守法氛围。”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劳动者若遭遇欠薪,可拨打12333投诉,“我们设立了举报投诉接待室,严格落实举报投诉电话登记制度和首问负责制,广州、佛山等地还建立110联动24小时备勤值班、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等制度,对涉及农民工欠薪的举报投诉案件,简化办案程序,做到快受理、快立案、快查处、快结案。” 

据介绍,依托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系统,全省开通了互联网用人单位用工信息自主申报、举报投诉平台,实现“全省一点举报投诉、全域联动受理”,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提高举报投诉的办理效能,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 

而在建设施工企业监管方面,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建设部门积极推行建设工程项目工人实名制管理,利用平安卡、社会保障卡或视网或指模打卡等方式记录工人个人基本信息、考勤、工资支付等信息,规范施工项目人员管理,避免发生欠薪事件,杜绝以讨薪为名捆绑工程款纠纷的现象。 

2015年,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办结工资类违法案件39908宗,同比下降13.61%;累计为40.17万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约31.63亿元;受理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43626件,保持了我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2015年以来,各地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制度,排查出劳资纠纷隐患1480宗并及时化解,化解率达到96.62%。 

将扩大企业日常巡查覆盖面作为2015年全省劳资矛盾化解的目标,各地巡查企业28.49万户,同比增加2.99%。 

2015年,在基层快速调处的案件为32532件。 

2015年以来已向社会公布322家重大违法行为企业,并已将259家重大违法企业移送银行征信系统。 

2015年共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846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05宗,法院审判33宗。 

全省96%的镇街和40%的社区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近七成劳动争议纠纷通过调解解决。2015年前三季度,调解结案10.93万件,调解成功率85.12%。 

2015年前三季度,仲裁机构立案受理案件8.03万件,审结案件7.55万件,仲裁结案率87.86%;98.61%的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审结,共支持劳动者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诉求涉及金额18.34亿元。

(编辑:苏卓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