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劳模精神培育最肥沃的土壤——全国各级工会关心劳模纪实
“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今年恰逢5年一次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召开,来自祖国各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将齐聚北京接受党中央、国务院的表彰。
人民创造历史,劳动开创未来。劳动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现阶段我国经济正在步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方式也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在这种转型中,处处都离不开劳动者的辛勤与汗水,“实干兴邦”,实干首先就要脚踏实地劳动。在这种新形势下,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就显得更为重要,而劳动模范作为劳模精神承载者理应受到更多的关爱。
对劳模是否崇尚,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社会对劳动的尊重程度。工会作为职工的“娘家人”,在“重视劳模,关爱劳模,支持劳模”方面责无旁贷。长期以来,各级工会不断完善和创新劳模服务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关心关爱劳模。通过心贴心的服务,为劳模、尤其是困难劳模送去“温暖”,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为在全社会弘扬劳模精神培育肥沃的“土壤”,努力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
帮扶慰问,解决劳模后顾之忧
劳动模范大都来自基层,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贡献,却也免不了面临生活中的种种困境,比如自身的病痛或家人病灾造成的家庭困难。如何让劳模流汗不流泪?各级工会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建立困难劳模帮扶长效机制,解决劳动模范实际困难。
每年送温暖期间,全总都把困难劳模作为重点慰问对象。每年两节期间,各级工会都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劳模活动。
2002年全总对全国劳模生活状况进行调查并向中央汇报,自2003年起,中央财政设立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已累计投入17.6亿元,其中,2011年后每年2.7亿元。随着专项补助资金数额逐步加大、补助标准不断提高,年人均受助由2003年的4095元增加到目前的近1.5万元,使劳模的生活待遇普遍得到了提高。
全总还与人社部等部委组织开展了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生活状况专题调研,提交调研报告,提出解决省部级以上劳模困难帮扶工作的建议,201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省部级以上劳模困难帮扶工作的通知》。
此外,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的发放,推动各省(区、市)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2013年,北京市向全市11575名市级劳模发放专项补助资金1600余万元,首次实现市级劳模帮扶全覆盖;上海市将市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增加到2600多万元;湖北省10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解决劳动模范社会保障和生活困难等问题的通知》,就解决劳模生活困难问题,作出了政策性规定;在山东省总工会的推动下,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于2014年8 月1 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提高了省部级以上劳模待遇,其中省劳模和全国劳模荣誉津贴翻一番,农民劳模有了荣誉津贴,生活困难劳模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劳模养老、医疗、住房、就业、休养和健康体检等方面的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组织休养,为劳模“充电”蓄力
劳动模范都是技术能手和业务骨干,再加上他们热爱工作,把工作责任看的比山还重,许多人根本没有休息日,遑论享受到休养。在提供社会正能量的同时,对于自身的身心健康却一直少有注意。怎样保护好劳模,各级工会开展了多项积极探索,其中组织劳模进行休养在多年的实践中展示出了良好的效果。劳模们可以利用休养机会调养身体和心理状态“充电”蓄力,以备回到工作岗位焕发出更大的能量。
自2000年以来,全国总工会开始组织劳模休养活动。休养活动得到了中央领导充分肯定,也深受广大劳模的欢迎和称赞,成为了工会服务劳模的品牌。
2013年,全总组织5000名劳模休养。2014年,共组织68批次近8000名劳模到全国14个劳模休养基地开展休养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劳模休养工作,扩大休养活动的社会影响,同时带动各级工会普遍开展劳模休养活动,2014年,全总出台《全国总工会劳模休养五年计划(2014—2018年)》,计划5年内组织47000名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部分省部级劳模(三者比例为4:4:2)参加休养,力争5年实现符合休养条件的全国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至少休养一次,同时推动各级工会普遍开展劳模休养活动。
弘扬劳模精神,营造学习劳模氛围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与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共话中国梦”,对崇尚劳模,大力弘扬劳模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为全国人民用劳动筑梦、以实干圆梦增添了信心力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28”重要讲话精神,2013年,全总组织开展了“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讲活动,邀请8位全国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赴6省(市)进行了宣讲。2014年,“五一”期间举办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最美职工、中国石化胜利油田东辛采油厂高级技师吴吉林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并在广大职工中产生了巨大影响。
全总还与教育部共同开展了劳模进职校活动。邀请部分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走进职业院校,聘请其担任校外德育辅导员,通过作先进事迹报告、座谈交流等形式,发挥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拓展职业院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氛围。
此外全总在北京、辽宁、福建、湖南等地举办了11期“劳模大讲堂”,33名劳模进行了宣讲。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全总联合创建劳模网上展馆,首批劳模已开始陆续展出。
劳动模范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保障劳模的各项待遇,让他们的辛勤劳动得到回报,不仅可以增强劳模的荣誉感和自豪感,也体现了党和人民对劳动模范以及劳动的尊重,更有利于团结激励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及各行各业工作人员在新的征途上再创新业、再立新功。“重视劳模,关爱劳模,支持劳模”,工会永远在路上。
(编辑:苏卓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