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光电董事长等四高管辞职

18.06.2014  10:49

  ■勤上光电生产线 本报资料图片 蓝业佐 摄

   东莞时间网讯 勤上光电昨日披露公告,于2014年6月1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旭亮、副董事长黄冠志、董事梁金成、副总经理祝炳忠的书面辞职申请,上述四人辞去在上市公司勤上光电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勤上光电介绍,在聘任新任总经理之前,将由公司董事温琦代行总经理之职。温琦与李旭亮共同为勤上光电的实际控制人,双方为夫妻关系。

  据记者了解,此次辞职的四人中,除了李旭亮是勤上光电的创始人和实际控制人之外,黄冠志、梁金成都在勤上光电工作多年。1967年出生的黄冠志1998年起历任勤上光电事业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并且还曾兼任东莞勤上半导体照明技术研究院副理事长。梁金成则是李旭亮的姐夫,在勤上光电历任采购部经理、总经理等职,并兼任东莞威亮电器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目前勤上光电正在停牌之中,筹划向实际控制人李旭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李旭亮通过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实现了对勤上光电的控股,李旭亮及其妻子温琦分别持有勤上集团90%和10%的股份,东莞勤上集团对勤上光电的持股比例是26.94%。

  对于勤上光电上述高管辞职的原因,公司称是因为“个人原因”。有券商分析人士认为,由于勤上光电多位高管曾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将对勤上光电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形成阻碍。广东证监会今年5月份对勤上光电高管李旭亮、黄冠志、祝炳忠等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如果存在“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昨晚,本报记者致电勤上光电董秘段铸核实相关信息。段铸回应说,关于高管辞职事宜,公司已经披露公告,暂时没有更多信息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