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破骗局三步走 勿被连环Call唬住

09.09.2017  00:12

 

  防诈课堂

  来电指控涉嫌刑事犯罪,威胁想要洗脱罪名必须配合调查,随后帮你从公安转接法院或检察院,继而诱导事主将资金转入实为骗子持有的“安全账户”——这是不法分子冒充“公检法”诈骗的常见套路。

  实际上,冒充“公检法”诈骗并不是新手法,但近日却有卷土重来之势。省反诈中心表示,不法分子利用群众的恐惧心理,使用环环相扣的威慑手段,让群众手忙脚乱、丧失理智,而此类骗局的核心就是炮轰式恐吓。

  警方提示,不法分子假冒“公检法”实施诈骗,一般分为三个步骤,只要不被唬住,“钱袋子”就不会被掏空。

  第一步 编织罪名 转接多人

  【案例回放】

  今年5月4日13时,佛山事主周某接到一个自称是通信部门工作人员的陌生电话,对方声称事主在上海开通了一个移动号码,该号码诈骗了216万元。周某立刻表示自己没有去过上海,电话中的男子让事主跟“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联系,并称帮其转接过去。

  电话接通后,一名自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的男子让事主打电话到上海的021-114查询上海普陀公安局的电话,以确认号码“属实”,并留下其电话号码和QQ供事主联系。

  随后,该男子告诉周某涉嫌“诈骗”一事属于国家机密,不能告诉任何人,同时让事主去酒店开了间房,并将电话转到一名江姓“检察官”。该“检察官”称要清查事主全部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并提供一个安全账户,让事主进入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网站进行转账。

  【手法分析】

  涉嫌洗钱、贩毒、走私、赌博、手机欠费、号码冻结……诈骗分子有一百种理由让人相信自己确实遇上了大麻烦。如果事主说从未没做过这些事情,骗子还会谎称其个人资料已经泄露,被别人冒用做违法的事情。他们还会多人分工,转接银行、公安局、法院和检察院等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轮番恐吓,让受害人处于高度惊恐状态。

  反诈中心提醒:

  公安机关办案时,民警必须当面出具工作证件及法律相关文书,当面讯问,不会通过电话方式对涉嫌犯罪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更不会与其他司法部门相互转接电话。遇到类似情况要保持头脑清醒,先与家人、朋友联系,也可打电话咨询辖区警方,千万不要按照犯罪分子提示的程序操作。

  第二步 伪造罪证 隔离“洗脑

  【案例回放】

  今年8月23日下午,在深圳马田街道一广告公司上班的黎小姐接到一个所谓的快递电话,称其邮寄包裹的身份信息涉及案件,告知电话号码后,要求黎小姐拨打电话具体咨询。

  电话中一名自称“余警官”的男子告诉黎小姐,如果属于身份信息被盗,就要注意保密,不能告诉他人,不要接听其他任何自称警察的电话“防止受骗”。为了进一步打消黎小姐的顾虑,“余警官”还告诉黎小姐,可以先用手机下载“易信”聊天软件,并告诉黎小姐可以下载查看“通缉令”。

  【手法分析】

  为了让受害者彻底相信自己卷入了一个重大案件,随时可能被逮捕,骗子会将非法窃取的个人信息导入固定的“通缉令”“逮捕令”“拘捕令”等文书模板,里面的姓名、身份证、住址和照片等均与受害者的个人信息相符。同时,不法分子还会通过长时间不间断通话、让事主到外面开一个房间等方式,阻断当事人与外界沟通的可能性。他们通常以案件正在办理,一旦泄露会牵连其他人为由,让事主保密。

  反诈中心提醒:

  公安机关绝对不会让公民个人上网查询通缉令、逮捕令,更不会把通缉令、逮捕证等拍照后发到个人手机,公民个人也无法登录公安专网。这些所谓的“通缉令”“逮捕令”和公检法机关真正的法律文书相差甚远,有的甚至错漏百出,只是普通群众日常接触得少,不易识别真伪。另外,群众要及时挂断电话,不要给诈骗分子进一步布设圈套的机会。

  第三步 诱导转账 远程转移

  【案例回放】

  今年8月23日上午8时左右,深圳的廖女士在家中接到自称是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刑警队的电话,称其涉嫌洗钱案。对方要求她单独一人,不与他人联系,同时将手机调成勿扰模式,除了他们的电话其余一律不准接。

  不法分子不断通过QQ、微信与其语音通话,要求事主拿银行卡和U盾登入浏览器进行“账户清查”。正当廖女士按对方的要求准备完银行卡内180万元转账时,发现银行卡被挂失,无法操作。此时,对方又要求廖女士尽快到银行解除挂失、更改密码后继续进行转账。

  廖女士根据指示前往银行柜员机,一边与不法分子保持联系一边进行汇款操作。不法分子诱导她分批次将三张银行卡里的700万元存款转至自己的账号,深圳龙岗警方及时拦阻,协助联系深圳市公安局反诈中心电话请求冻结其银行卡账号,才避免了巨额财产被远程转移的惨剧。

  【手法分析】

  不法分子的目的是骗取事主的账户信息,操纵银行账户。犯罪分子谎称“证明清白的唯一方法”就是资金调查,或以将存款汇入所谓的“国家安全账户”来保护资金安全为由,要求受害人携带U盾、银行卡、存折前往银行柜员机或通过网银转账,在把受害人的账户活期余额转走后,不法分子可能还会继续操纵账户,用理财产品等进行网上质押贷款操作,待贷款资金到账后继续进行资金转移。

  反诈中心提醒:

  公检法机关从未设立所谓的“安全账户”,更不会通过电话安排公民转账汇款到私人账户。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号、密码以及银行交易介质如电子密码器和U盾,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把银行卡相关信息提供给任何人。当涉及转账汇款时,要立即停止,把好最后一道防范关口。

  采写:吴珂 刘雅文

  统筹:洪奕宜

编辑: 罗予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