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化妆品需谨慎!售假团伙被端涉财逾千万元

10.01.2017  18:35

近日,广州南沙警方经过半年多的缜密侦查,破获一起网络销售伪劣化妆品案,追赃冻财逾千万元。1月5日,南沙警方召开新闻通报会,对案件侦破及追赃冻财情况进行通报,并现场向线索举报人颁发奖励金。

2016年3月,南沙警方在工作中发现,群众网购的“杀鸡牌祛痘万能膏”(以下简称“杀鸡膏”)在使用后,皮肤出现红肿、过敏、溃烂等症状。对此,警方立即将“杀鸡膏”送检,并确认其含有激素、抗生素等禁用成分。警方随即成立专案组,以涉案人员为突破口,以查清涉案药膏的生产、仓储、运输等犯罪链条为主线,整合网内网外各种“大数据”资源,有步骤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11月11日,警方组织警力,在番禺区和天河区分别收网,一举捣毁生产、销售伪劣化妆品窝点,抓获刘某(女,21岁,深圳人)、赵某(男,30岁,广州人)等5名犯罪嫌疑人,现场缴获伪劣的“杀鸡膏”成品1700余盒,以及生产工具和原料一批。

为切实维护受害人利益,专案组在案件侦查前期就着手开展涉案财产的追查工作。案件侦破后,警方第一时间查封嫌疑人商品房1套及宝马、保时捷汽车各1辆,冻结嫌疑人银行存款、汇款、支付宝、余额宝、微信账户资金,并迅速查明冻结非法转移资金,追赃冻财总值逾千万元。

据经办民警介绍,由于本案嫌疑人及其非法窝点盘踞在广州市长达4年,月销售量近2500盒,受害人数众多。为强化案件的证据链条,切实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专案组通过大数据平台,对购买人数据进行甄别、筛选、补充,陆续整理出受害人身份资料和联系方式,并与他们取得联系。截至目前,警方已收到来自多地的受害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真实反映了受害人的身份、购买及使用情况,为下一步的起诉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也为受害人后续维权提供了坚实的证据支撑。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赵某已被警方依法逮捕。

【警方提示】 广大市民群众要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尽量选择知名品牌、具有良好信誉的化妆品。在购买时,应尽量选择正规的网上销售商家或实体店,注意化妆品的外包装、生产日期、卫生许可和生产许可。购买后要注意保存票据或相关电子证据,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南沙警方也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与环境违法犯罪,警方将对经查实的举报线索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

(穗公宣 编辑: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