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警方侦破一入室盗窃金钱龟案挽回损失近30万

16.05.2016  22:48
——茂名化州警方侦破一宗特大入室盗窃石金钱龟案,悉数网擒5疑犯,缴获近30万元的被盗石金钱龟

5月15日,茂名化州警方通报,经过4个多月的深入侦查,循线出击,成功侦破了官桥镇“2015.12.15”特大入室盗窃石金钱龟案,先后抓获涉案嫌疑人5名,赶赴广西起获近30万元的被盗石金钱龟。

神奇窃案 藏身五楼的龟群不翼而飞

2015年12月15日清晨,化州市公安局110接到官桥镇事主张先生报案:称其饲养在自家住宅五楼的70多只石金钱龟,一夜之间不翼而飞,损失价值近30万元。

案情重大。辖区官桥派出所迅速出警到现场进行勘查。接到案情通报,化州市公安局刑侦一中队民警也赶赴官桥,协助派出所开展侦查工作,

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张先生的住宅位于官桥圩边,正门前几米就是人来车往的省道S284线公路,左侧紧靠他人住宅,右边则为一大块空地。养龟池位于住宅顶楼五楼右边,空间是一个10多平方米的阳台并用不锈钢防盗网密封住。案发后,整幢楼内的门、窗完好无损,无任何外人入室的痕迹。经过仔细勘查,在阳台靠近右侧空地的防盗网上,民警发现了在齐人头高的地方,被人新剪断了两根不锈钢管,形成了一个约40×30厘米大小的四方形缺口。缺口旁边正是一根垂直到地下的排水管。

经过现场勘查,办案民警初步分析,贼人应是沿住宅楼右侧的排水管攀爬至五楼,然后剪断防盗网,从那个四方形缺口再爬进阳台的养龟池实施盗窃。但是,靠这么小的口子,贼人在高空中是如何进入现场的,民警百思不得其解。此外,光滑的排水管自一楼至五楼10多米长均没有能借力之处,且周边无任何可防护设施,哪来“轻功”如此了得的贼人,难道其真会飞墙走壁?

遁线追踪 锁定买龟中介有重大嫌疑

根据事主张先生反映,他投入养饲石金钱龟的时间不长,很少和外人说起,除了卖龟苗给他的几个业内商家,一般人都不知道他干这一行。据张先生回忆,2014年年底,属同行的一名男子“亚彭”,曾经带过几名客户来看他家的养龟池,后来因价钱问题,双方没有谈成生意。

办案民警于是围绕着张先生身边可疑的人物逐一排查。根据作案时间等条件,逐一否定了一部份的嫌疑对象。当排查到官桥男子“亚彭”的时候,办案民警精神为之一振。

亚彭”真名叫彭某和,52岁,官桥镇人。用当地人的话说,他是一名“老江湖”,年轻时曾在外打拼,从事过卖假药等生意,还有赌博等恶习,并经常透支信用卡。民警进一步调查时,彭某和的一个一反常态的举止,引起了大家的可疑。平日里彭某和一般在深夜都不与外人往来,但在案发当天凌晨和前一天晚上,频频与一个来自南宁的陌生男子联系。

办案民警迅速将侦查重点放在彭某和身上。经过循线侦查,发现彭某和于2015年下半年以来,和3名来自广西南宁的男子联系密切,特别是案发前夕,即2015年12月上旬,他们曾多次在官桥圩会面。案发当天清晨,3名广西男子也在官桥现身,但不久便驾车窜回了南宁市。

经过深入侦查,办案民警逐步掌握了3名广西男子的身份。他们分别叫陆某洗、黄某忠、陈某南,其中黄某忠曾因入室盗窃被判入狱七个月。

两地布网 成功收网擒下四盗龟贼

随着案情侦查工作的不断深入,警方逐渐掌握嫌疑人的活动规律,并伺机展开收网行动。

今年4月11日,官桥派出所所长陈文翔和刑侦一中队队长李金水,带领办案民警直扑广西南宁市横县。

在当地警方的密切配合下,4月12日,民警在横县将嫌疑人陈某南擒获。4月13日,嫌疑人黄某忠、陆某洗在横县落网。在广西抓捕行动结束的同时,嫌疑人彭某和也在化州官桥家中被抓。

沆瀣一气 结伙踩点盗窃石金钱龟

经审讯,落网的彭某和(52岁,化州官桥镇人)、陆某洗(48岁,广西南宁横县人)、黄某忠(29岁,广西南宁隆安县人)、陈某南(44岁,广西南宁横县人)交代了结伙作案的经过。

据其交代,2015年年中,彭某和与陆某洗结识。从事养龟的彭某和曾从陆某洗处买过龟只,其价钱远比市场低得多,彭某和也明白这有问题,但彼此之间心照不宣。当年年底,他们再聚首时,便密谋去盗龟生财。于是,彭某和便提供了他先前掌握的一个养龟户张先生家的具体情况,并多次带着陆某洗等人到张先生住宅附近踩点。

作案前些日子,他们也曾经来到张先生的住宅附近并准备动手,但苦于当晚门前的省道人车川流不息,只可作罢。

12月14日,陆某洗驾车和黄某忠、陈某南等人再次窜到官桥镇,经和彭某和商议后,决定次日凌晨作案。

15日凌晨2时许,借着雨天昏沉,他们开始行动。身材瘦长善于攀爬的黄某忠打头阵。由他携带液压钳、绳索和编织袋,沿张先生住宅右侧的排水管攀爬至五楼,用液压钳剪开防盗网,然后窜入养龟池。黄某忠先将龟用编织袋装好,再用绳索吊至楼下。陈某南负责在楼下接应,把龟抬到陆某洗的车边。陆某洗则专门把龟搬上车,并负责望风。凌晨4时,他们盗走事主养龟池的70多只石金钱龟后,迅速驾车逃离现场。陆某洗致电彭某和,说“得手了”。彭某和便提出以200多元/斤的价格收购这批龟。但陆等人认为,与市场价接近2000元/斤的价格相比,彭某和出价明显过低,遂将赃物直接运回南宁。

事后,陆某洗给彭某和送来10只石金钱龟作为分赃所得,剩余的龟全部销售出去。

再赴广西 起获被盗龟只抓获销赃疑犯

4月14日,根据嫌疑人的交代,民警从彭某和家中缴获10只被盗的石金钱龟。

嫌疑人陆某洗还交代,剩余的龟只他“卖给了吴川市的一个朋友”。当办案民警到吴川市追赃时,却发现他的那名“朋友”不具备作案条件,其因犯案早被公安机关抓获。

当民警揭穿陆某洗的谎言时,他感慨地说,“想不到你们化州公安竟这么认真!”。之前说“卖给了吴川市的一个朋友”,只是想栽赃给他,因两人以往有过节。其实,剩余龟只,是以5.5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了南宁横县某酒家老板“亚锋”。

5月12日,陈文翔所长带领副所长张志运、民警彭文军等人,再次赶赴南宁横县追赃。

民警从横县某酒家成功起获56只被盗石金钱龟,并依法将涉嫌销赃的酒家老板孙某锋(男,46岁,广西横县人)带回公安机关调查。

5月13日,接到警方通报的信息,事主张先生高高兴兴地来到官桥派出所,领回了自家被盗的龟只,并再三向为案件奔忙了4个多月的民警表示衷心感谢。

目前,涉嫌盗窃的彭某和、陆某洗、黄某忠、陈某南等4名嫌疑人已被呈请检察院逮捕,涉嫌隐瞒犯罪所得的孙某锋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黄海樱 编辑:雨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