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人民法院三江法庭副庭长蔡应犀 扎根基层 公正司法

19.10.2015  13:07


新会区人民法院三江法庭副庭长蔡应犀  扎根基层  公正司法

来源:江门日报

 

 

 

扎根基层法院工作六七年便成为全市、全省法院系统学习的榜样,蔡应犀,新会区人民法院三江法庭副庭长,这位36岁的年轻法官9年前从湖北潜江法院调至新会区人民法院,从一名审判员走上领导岗位,因个人业务能力突出,在工作岗位上不断取得优异成绩,除多次被新会法人民区院、新会区政府和江门中院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调解能手”和“办案能手”称号外,还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二等功和一等功,获得“江门市政法系统五个‘十佳’基层法官”、“全省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多个市级、省级和全国性的荣誉称号。

挫折让自己成熟

年均审结数百件案子的蔡应犀,在记者面前,首先提及的却是8年前的那次挫折,“2007年,我的结案量并不是最高的,案件也不是最复杂的,但就在那一年,是我审判生涯中记忆最为深刻的一年,我经历了人生的低谷和躁动。”

蔡应犀刚到新会的第二年,也就是2007年9月4日,他审理的一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案件,让他遭遇了审判工作中的第一次挫折。

蔡应犀介绍,该案由他独任审理,开庭当天下午,被告带来七八十名村民旁听,而原告只有自己和律师出庭。由于双方积怨较深,刚一开庭就有村民开始漫骂并企图殴打原告。“为了维持法庭秩序,我及时制止了村民的冲动行为,但村民们却把矛头指向了我。我被村民不停地围攻、辱骂。场面开始有点难以控制,只好耐心地做村民们的工作,不与他们正面冲突,在等待院机关派法警赶来之前尽量维持场面,并确保原告等在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后来,当法警赶到后,村民们才陆续离去,而我此时已是灰头土脸、心力憔悴,从未有过的挫败感和委屈感立刻涌上心头。”蔡应犀回忆说。

“事后,我没有向领导提及自己被辱骂的情节,也没有要求拘留带头闹事的村民,因为我知道这样做会激化矛盾,对该案的审理没有任何益处。”蔡应犀说,“但这件事对我的触动很大,开始质疑自己的工作能力和职业选择,甚至产生出脱下制服,去开始另一种生活的念头。”

蔡应犀介绍说,“就在当时,东莞一家公司的老总向我抛出了橄榄枝,开出了相对优厚的工资条件,劝我去工作。面对选择,我犹豫过,但是我想到,如果我就这样离开,我不但一生中将要承受着一个失败的法官经历,同时也成了一个面对困难就选择放弃的人,以后如果遇到类似的事,我是否还是要选择再次逃避呢?其实,如果那天的庭审,我事先准备充分一些,多作些调查了解,或及时转换普通程序并提前介入控制场面,事情的结果会不会不一样呢?作为一个工作多年的法官,我对自己的要求是不是太低了呢?”后来,蔡应犀婉拒了那名东莞老总的邀请。随后,他心态平和地继续审理那件没有完结的案件,最后顺利结案。

“也许正因有了这一经历,我才突然感觉自己脱胎换骨成为了一个能扛得住挑战、守得住坚持的基层法官。”蔡应犀告诉记者。经历了难忘的2007年,他在审判工作中逐渐变得成熟。

工作中敢于碰硬

在同事眼中,面对疑难案件,蔡应犀不推诿,敢于迎难而上。在别人眼中唯恐躲避不及的涉访案件,在他眼中反而成为学习锻炼的机会。

2013年,新会区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周某诉被告新会区某镇政府、新会区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重审案,因该案涉及专业的水利知识且争议极大,曾经历过一审、二审和再审,原告也采取过过激的方式进行过信访,大家对该案都避而远之,但蔡应犀主动承办该案。

在该案审理中,蔡应犀为了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主动发函邀请同级检察院进行诉中监督。因案件案情复杂且涉及不可抗力的认定,为了真正做到判决有据,蔡应犀不局限于一、二审和再审分配举证责任的审判思路,提出以鉴定分责任的构想,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水利鉴定,以充实的证据来保证案件实体的公正。由于水利鉴定在当地乃至全省都少有先例,蔡应犀上网查询问并前往当地水利部门了解相关水利知识和法律法规,仔细研究案件事实并归纳要点,不断寻找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并最终取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启动了鉴定程序。

后来,新会区人民法院根据长达一百多页的鉴定结果,结合调查取证及庭审查明的事实,在充足的证据支撑下作出了不可抗力的事实认定。“当时,我们将鉴定结果中复杂晦涩的水利术语转化成通俗易懂的裁判理由,并在判决书中附上详细的现场水系图,数万字的判决做到了事实详尽、说理充分、裁判得当。”蔡应犀说。为了保证案件的公开、透明,蔡应犀在作出判决后,即会同新会区法院办公室首次针对个案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媒体了解案情消除疑虑。

蔡应犀说,原告在收到败诉判决后也决定不再上诉,并且息诉罢访。此案在该院首创三个首次:首次主动邀请检察院全程监督、首次进行水利鉴定、首次就个案举行新闻发布会。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蔡应犀严谨细致、敢于尝试,赢得同行的赞许。该案也在2014年广东省高院的案件质量评查中被评为为数不多的优秀案件。

正因为蔡应犀在司法审判中“扛得住挑战,守得住坚持”,让他于2012年6月、2013年9月,分别作为江门中院和省法院组织的“感动在身边”和“群众在我心中”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之一,赴全市各基层法院和全省各中院作巡回报告。

对话

要做到“胜败皆有道理”

记者:你获得了不少荣誉,最看重哪项荣誉或对自己的评价?

蔡应犀:这些荣誉,虽然记在我个人名下,但这是集体的荣誉,是对我们这个集体的肯定。我最看重的是,同事或同行对我业务能力的肯定,如果他们说,“这起重大疑难案件是由小蔡判决的,审结的效果好,没有造成信访新问题,小蔡很行!”这是对我最好的评价,如果一些案件被评为法院系统的优秀案件,也是对我工作最好的肯定。

记者:会在意当事人的评价吗?

蔡应犀:打官司必然一方胜诉,一方败诉,我个人认为,要做到“胜败皆有道理”,让输掉官司的一方通过我们的判决明白自己输在哪里,判决书获得双方代理律师的认可,让双方代理律师认为判决公正,审判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就可以了。

记者:在同事眼中,你是办案高手、调解能手,在案件判决或化解纠纷中,有无诀窍?

蔡应犀:其实没有什么诀窍可言,重要的是做到公正审判,判决不偏不倚。作为一名法官,最重要的是坚持公正,特别是在与老百姓打交道的过程中,要做到认真细致,包括是否喝双方当事人的水,是否跟他们握手,开庭时的语气使用等等,不能有一点疏忽,否则就会让老百姓觉得你不公正。

记者:在你看来,怎样才能做一名好法官?

蔡应犀:在我心目中,当好一名法官的标准就是做好自己的本分,将案件看作是自己份内的事,是自己本身固有应当完成的一件事,培养出一种溶入性格的责任心,方能当好一名法官。需要的是我们将心真正放在案件上,不计得失、不讲回报,因为你认真办结的每一个案件就是对你的回报。作为一名法官,我们应当具备的素质和理念有很多,良好的素养、正确的人生观、谦虚的态度、博学的知识,但最基本的就是一份责任心。尽好自己应尽的本分,视审理案件为自己原本应尽的责任,方能达到一个起码的法官标准,才能让自己无愧于法官这份职业。(记者  赵可义)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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