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去年环保责任考核11市(区)优秀

09.09.2015  10:42

粤去年环保责任考核11市(区)优秀

优秀城市比2013年增加7个,珠海连续3年第一

  经省政府同意,7日省环保厅通报了2014年度全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

  通报显示,珠海市、惠州市、中山市、顺德区、湛江市、佛山市、东莞市、广州市、江门市、河源市、深圳市共11市(区)获得优秀档次。肇庆市、茂名市、梅州市、韶关市、云浮市、阳江市、清远市、汕尾市、潮州市共9市获得良好档次。汕头市、揭阳市获得合格档次。

  记者对比发现,自2012年12月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下称《办法》)实施以来,珠海、惠州、中山已经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其中珠海连续3年名列榜首,中山连续3年都排名前三位。而2014年考核为优秀的市(区)比2013年大幅增加了7个,优秀数量为《办法》实施以来最多。不过,2013年我省所有地市(区)考核均为优或者良,2014年有两个城市获得合格档次。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并以环境质量(包括PM2.5等污染物浓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危险废物处置率与环境管理七大指标进行考核。

  “2014年,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希望获得优秀档次的市(区)珍惜荣誉,开拓进取,再接再厉,争取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水平。其他市要向获得优秀档次的市(区)学习,尤其是考核排名靠后的市,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差距,切实加强和改进环境保护工作,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

  据悉,考核结果将送省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为评价干部政绩、评定年度考核等次、实行奖惩和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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