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梅江区和平远县再次成为清明无火县(区)
森林公安和护林员在黄坑村一上山路口向前来扫墓的市民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吴腾江 摄)
本报讯 (记者范斌 通讯员韩华华 吴世霖)刚刚过去的清明假期是我市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的第一个防火高峰期。我市各级各部门严阵以待,多措并举,严防森林火灾。从4月2日至记者发稿,全市共发现林火热点13个,森林火警火灾12宗。梅江区和平远县再次成为清明无火县(区)。
昨日上午,记者在梅县区城南高速公路出口看到,市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在为入城司机派发防火宣传资料。而在位于省道223线梅江区西阳镇黄坑村附近的一处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由县、镇有关部门组成的工作小分队在为前来登山扫墓的群众发放森林防火法规宣传单。山上,巡防人员指引扫墓群众到临时燃放点燃放爆竹、烧纸钱。梅县区森林公安分局民警表示,因祭祀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烧毁林地面积超过30亩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他呼吁广大市民要提高森林防火意识,文明祭祀。
“今年清明假期天气晴好,森林火灾等级较高,扫墓人员不按规定进入林区扫墓祭祖等情况仍然存在,各地尤其是基层地区火灾隐患管理难度非常大。”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各地依照《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立足本地实际,制定了禁燃禁放、临时燃放、法规宣传、签订承诺书、登记备案等政策措施,加强火灾隐患管理。从4月1日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林业、市人大等部门每天派出7个工作组,不定时、不打招呼到各地进行森林防火督导工作,同时成立1个直升机巡查组进行空中巡查。据统计,清明假期,市森林防火工作组共出动督查人员112人次,对全市72个镇(街)进行督查,制止、教育处理违规用火行为85起440人次。直升机巡查组出动飞机7架次,重点在梅县区、兴宁市、大埔县和五华县进行空中巡查。
与此同时,县、镇、村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全市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门均成立了清明森林防火督查巡查小组,共出动督查巡查人员2.8万人次,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2365个,劝阻警告和宣传教育上山扫墓人数达1.2万人次,劝阻群众集中保管鞭炮、纸帛等祭祀用品共3200多件,有效消除各类森林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