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园伟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公示

21.03.2022  22:07

大洋网讯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园伟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进行征询意见公示。其中提出,重点保护园伟庄内部传统风貌尚存且保存质量较好的核心建筑群,规划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高度控制在30米以下。

1287公顷面积划入保护范围

园伟庄位于太和镇的西北边缘,村北接人和镇鹤亭村,西靠人和镇秀水村,南连夏良、北村村,东邻大沥村。结合现状路网、水系,选取传统建筑较集中的区域,包含园伟庄及其周边自然环境,共1287公顷。

保护对象分布图

保护要素分为物质性要素和非物质性要素两部分。

物质性要素:“依托地势,背丘面水、沿街巷线性分布的杂姓聚落”的村落格局;2处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26处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12处其他传统建筑;风水塘2处,水井3处等。非物质文化要素:舞狮;上灯。

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三类。核心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园伟庄内部传统风貌尚存且保存质量较好的核心建筑群,面积共计1.19公顷。建设控制地带,结合控规路网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合理控制未来开发强度,延续传统风貌和格局,完整展示园伟庄风貌,同时为未来发展建设预留弹性,面积共计9.12公顷。环境协调区,划定园伟庄西侧为环境协调区,结合用地规划,营造开敞绿地空间,与西侧河流相衔接,完整展示园伟庄整体风貌。面积共3.63公顷。

区位图

重点保护现状风貌保存较好的民宅

根据规划,主要保护控制措施包括:

在核心保护范围内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必要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应当提交历史文化保护方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做出规划许可前,应当征求文物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征求公众意见。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控制建筑高度12米以下,建筑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改变村落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文物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重点保护园伟庄中现状风貌保存较好的民宅。

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应提交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方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做出规划许可前,应当征求文物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征求村民意见。现状建筑在不影响文物保护单位景观视觉的前提下允许其维持现有高度;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形式建议采用坡屋顶等岭南传统建筑,体量、色彩、材质等应与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相协调。对建设控制地带中风貌不协调的现状村居建筑进行整治、改造。

环境协调区内,现状建筑在不影响文物保护单位景观的前提下允许其维持现有高度;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高度控制在30米以下。对环境协调区与整体风貌无冲突的建(构)筑物予与保留;对有冲突的建筑物应根据其风貌、质量以及可改善的程度进行整治、改造。环境协调区内的地块应设置绿地等开敞空间,展示园伟庄的整体风貌。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