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再齐:区域经济非均衡增长 与社会福利趋同

30.10.2014  00:07


自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来,广东采取了一系列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发展的对策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区域经济差距依然明显。如何进一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事关广东“两个率先”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效率优先基础上兼顾区际公平

怎样的发展才是区域协调发展,如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这是很多国家、地区都曾经历或正在探索的普遍性难题。理论与实践都表明,经济增长是不均衡的,在由低收入水平向高收入水平迈进过程中,经济活动在空间上趋于集中是集聚经济的规模效应发生作用的必然结果,在空间上均衡布局生产力和经济活动的努力,只会阻扰经济的健康发展。

经济活动的空间集中必然造成区域的不平衡发展,如何调控贫富差距就成为必须面对的挑战。成功经验表明,不平衡的经济增长和区域协调发展可以并行不悖,关键在于通过经济集中以实现规模效应的同时,必须通过合理的政策设计,确保远离经济增长核心区的欠发达地区共享经济增长的红利,促进区域间生活水平和社会福利逐步实现趋同。

因此,广东的区域协调发展,应该在允许甚至是鼓励非均衡经济增长,优化提升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效率的同时,提高经济发展的和谐性、普惠性,努力实现区域间生活水平和社会福利的趋同。

二、重塑区域经济非均衡增长的空间格局

经济活动在地理空间上趋于集中是必然的,也是提升经济发展空间效率的重要途径。但采取何种空间集聚形式,如何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的空间效率,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笔者认为,广东应从如下两方面着手。

一方面,优化升级珠三角地区的集聚效应,充分发挥其对粤东西北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其一,加快由传统制造业向创新型经济的转变,强化核心城市研发创新、培育新兴产业的能力,进一步提升高端经济要素的集聚能力;其二,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同时,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增强区域的就业吸纳能力,进一步提高区域的经济密度和产出效率,改变传统粗放的空间经济发展模式;其三,逐步推进外来常住人口的市民化,加强人力资本的积累。通过空间效率的提升和经济集聚能力的升级,强化珠三角对粤东西北地区的辐射、服务和带动作用。

另一方面,积极培育和壮大次中心城市,打造合理高效的省域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粤东西北地区到珠三角的空间距离长、交通运输成本高,经济活动单极化绝对集中于珠三角的空间集聚模式,不利于空间经济效率的优化与一体化经济的形成。因此,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东西两翼地区,应积极培育新的区域经济增长中心,在引导区域经济实现集聚发展的过程中打造省域次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和区域性城镇群的发展,逐步缩小与珠三角地区的绝对差距,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同样,粤北山区也应鼓励经济活动的有机集中,促进地级中心城市的发展壮大,通过集中发展中心城市促进经济发展空间效率的提升。

三、制定促进生活水平逐步趋同的合理政策

经济增长的空间集中,必然导致非均衡发展和收入差距的扩大。广东要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关键在于通过合理的政策设计,促进区域间生活水平和社会福利逐步实现趋同。

首先,加强有利于提升效率和兼顾公平的公共制度建设。一是加快土地制度的改革创新,既要保证城市内部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提升经济效率,也要破除土地束缚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二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加快珠三角地区来自省内的外来常住人口的市民化进程,鼓励粤东西北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区域性中心城市迁移。三是加快实现社会公共服务和保障体系的省级统筹,破除对人口迁移的制度性束缚。四是加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粤东西北地区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整体水平,减轻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负担。五是逐步推进人力资本投资的省级统筹,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投入,促进人力资本积累。

其次,有针对性地对特殊地区采取适当的干预措施。对生活水平提升存在特殊困难的地区,要分类指导、专项突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一大顽疾,必须在统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的基础上,加强居民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其发展能力。粤东西北地区则要结合地理禀赋条件实施相应的干预措施,对拥有良好生态环境优势的地区,可以发展特色农业或旅游产业,应给予相应的产业政策引导扶持;对生态脆弱、不利于生活水平改善的自然条件恶劣地区,则应考虑通过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逐步推进生态移民。

第三,加强区域间以及区域内部的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继续强化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快速便捷的交通联系,引导省域范围内劳务、资本等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另一方面,要加强粤东西北地区内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区域的市场可达性,激发本地市场潜能,促进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壮大,逐步实现区域内部经济发展的有机集中和生活水平、社会福利的趋同。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宏观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